固定资产必须计提折旧吗?计提折旧一定要减去预计残值吗?
固定资产必须计提折旧吗?计提折旧一定要减去预计残值吗?不减直接计提折旧可以吗?固定资产必须计提折旧吗?计提折旧一定要先减去预计残值吗?不减直接计提折旧可以吗?
1、固定资产必须计提折旧吗? 提与不提是你自家的事,税务局才不管你提不提折旧呢?不提你就愣了,国家给你权力你不却要了,你不愣吗?那你不是多交所得税了吗?税务是不管的,反正你多交税,私营企业巴不得多点折旧出来好让冲成本入账。如果你公司只想追求高利润,可以不提. 计提折旧一定要减去预计残值吗? 国家税务总局早有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如果你的残值为0的,那你每年不就多折旧了吗?也就少交税了, 不减直接计提折旧可以吗? 也可以,不过年终要做纳税调整. 国家规定,企业把残值确定为零是不符合政策的,应作纳税调整。
对外资企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对一些固定资产凡能预见在其使用年限结束后无法变卖、或者没有变卖价值的,可不留残值。但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 “少缴税”要比“赚得多”重要啊? 两个都重要,企业少缴税对国家就不利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就少了,国家的税收不就取之于民吗?我们的军队,学校,福利,这样一说就多了,你也明白这一点的,“赚得多当然好,公司有利润,员工日子也好过, 赚得多就得多缴税,国家的所得税贯彻的是以"量能负担为原则"体现的是税收公平的原则. 你想赚得多。
又想少缴税,只能混一时,一但被税务查到,第一个找你们公司的法人,第二就是公司的会计,严重的要坐牢的,哈。。。 老老实实做个守法的纳税人吧! 这些你看看就明白的 。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是否考虑残值,是折旧方法的选择。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但它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局限性。它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 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
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1、一个企业不计提折旧,那是企业的事情,谁也管不着,但是,如果要计提就必须按规定执行。 2、提了折旧,就会增加费用,减少利润,反之亦然。 3、如果要计提就按规定计提,折旧计提的公式是: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系数=月折旧额,这公式不可以改变的,内资的残值率是5%,外资是10%,明年统一了。 4、这为什么要一个折旧系数呢?因为折旧的方法有不一样的,计算方法可能有不同,为了简化说明,我用一个折旧系数来代替,其实这不是一个真正的概念,只是想告诉你,提取折旧,一定要先扣除残值,不管使用什么方法都一样。
楼上的回答也有点欠妥: 不是所有企业的残值率都在原价的5%之内,应分内资与外资的,外资的残值率就得为10%
楼上的回答有点欠妥: 1.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应在其原价的5%以内,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如需调整净残值比例,应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数额为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
1、不是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计折旧的,如: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2、一般来说,都要减去残值,除非残值很小,可忽略不计。
答:借:固定资产1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贷:银行存款1404001月折旧=120000*(1-5%)/5*1/12=1900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