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亲属关系呢?
如何理解亲属关系呢?
什么是亲属? 亲属是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一经法律调整便在相关的主体之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1)亲属与家庭成员的区别。 家庭是由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亲属组成的,家庭成员一般均为近亲属。有亲属关系的人,甚至是有近亲属关系的人,不可能都是同一家庭的成员,而是分属于不同家庭的。
家庭成员与亲属的区别在于,家庭成员间不仅有亲属关系,还有以家庭为单位的共同经济和共同生活的关系。 (2)亲属与家属的区别。 家属是家长的对称,从历史上来看是家长制家庭的产物。我国历代封建法律中所称的家属,除家长的配偶和其他同居一家的亲属外,还包括妾和奴婢等,家属不以亲属为限。
现实生活中虽有家长、家属的称谓,但并不具有法律意义。 (3)亲属在法律上的分类 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可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A、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独特的作用,它是其他亲属关系的源泉和桥梁。
在我国,配偶不仅是亲属,而且是在亲属中居于核心地位的近亲属。 B、血亲、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血亲是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血亲可分为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自然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他们是共同的祖先的后裔,相互之间是被血缘纽带联结在一起的。
自然血亲的形成以血缘联系为其客观依据。 拟制血亲是指相互之间本来没有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经依法拟制后,开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地依法创设的,故又称法亲或准血亲。但拟制血亲并不以原无血缘联系者为限。
C、姻亲。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除外。我国的姻亲主要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和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亲属是指自然人之间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发生的身份关系。亲属关系因结婚、出生、收养而发生。亲属有广狭两义。广义的亲属包括配偶,一定范围的血亲与姻亲。狭义的亲属仅指血亲与姻亲而不包括配偶。
答: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