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程序与职权分别是什么?
股份公司创立大会的特征、召开程序与职权分别是什么?
创立大会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全体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 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及公司成立之后的重大事项的会议。 创立大会的特征:①创立大会由全体认股人参加。所有认购公司发行的 股份并缴足了股款的人,都有权参加创立大会,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其他的 理由拒绝认股人参加创立大会。
②创立大会只在股款缴足之后、公司成立之 前存在。创立大会只在公司设立的后期存在,即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才 能召开,同时,创立大会在公司成立之后也不存在。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 大会即替代了创立大会。③创立大会的性质与股东大会相当。创立大会是公 司成立前的决议机关,行使与股东大会类似的职权,即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 决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创立大会召开的程序如下:①由发起人在创立 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的日期通知各个认股人。对认股人较多或者认股人地 址不详,不便于通知的,也可以在创立大会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日期予以公 告,使认股人能够了解创立大会召开的情况。
②由各认股人出席。每个认股。
答:(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