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分析分析这道题[泪]?
谁能帮我分析分析这道题[泪],求正确答案!
看起来太费劲了
法院的撤销判决是对的,作出罚款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撤销判决的条件是原决定存在违法之处,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变更判决是正确的,因为原告起诉的是撤销或变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法院可根据原告违法情节变更为较轻的处罚。法院不能直接追加对胡某的处罚,因为行政诉讼法奉行的原则是不告不理原则,除非胡某与王某和徐某的处理有利害关系,否则法院不能直接依职权追加。
(1)法院撤销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的行为正确。因为在胡某与王某、徐某的打架斗殴事件中,是胡某首先用笔记本砸王某的,而且根据卫生院的诊断,胡某与王某都有多出软组织损伤,但是公安局却做出了仅处罚王某和徐某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缺少必要证据,说明公安局没有查清案件基本情况和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可以依职权予以撤销。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做出撤销判决: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3)变更判决正确。
因为事实情况中王某、徐某与地税所工作人员胡某的争执过程中造成了他人轻微伤,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过重,没有体现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处罚行为显失公平,可以运用国家审判权直接改变行政处罚行为。 (4)不可以直接追加对胡某的处罚。
因为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该是被动的、中立的,不能超越职权而主动对没有起诉的当事人作出处罚判决。
行政法历来很难,分析起来很费劲,有个叫林鸿潮的专家或许能帮到你
法院有权做出从新裁定,,,
正确,因为原来的行政处罚违法。一当违法就要撤销。
答:这等式不成立吧,偶数加奇数不可能等于偶数,没办法算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