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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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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12 20:19:07
  •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Y***

    2018-03-12 20:19:07

  • 2018-03-12 18:19:07
  •   “民主监督”既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民主党派的职能之一。它起源于毛泽东提出的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
      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第一次正式提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应该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长期共存是互相监督的前提,没有长期共存,监督就无从谈起;互相监督是长期共存的目的,离开互相监督,共存就失去了意义。
       对于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的问题,中共三代领导人都有过深刻的论述。 毛泽东在1957年2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
      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 邓小平在1957年4月初的一次讲话中说:“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要扩大他们对共产党的监督,对共产党员的监督。
      ”“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谨慎总是好一些。”1989年1月,邓小平还直接指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即14号文件)就是根据小平的指示,于1989年12月出台的。
      这个文件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要求“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的参政和监督作用”,规定了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 江泽民在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进一步搞好参政议政。
      特别是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我们党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兢兢业业工作而不致懈怠。没有监督,就难以有效防止腐败。江泽民特别强调,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
       从上述讲话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但是,时至今日,在民主党派内部,也包括中共党内的许多领导干部,对于民主监督的认识,以及如何发挥民主党派监督的作用,还存在一些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 在民主党派内部,许多同志把民主党派的职能与民主党派成员的职责相混淆,把政党职能与政党成员职责等同起来,认为民主监督既然是民主党派的职能,那么也就是民主党派成员的职责。
      还有的同志认为,民主监督不能只是“提意见,作批评”,执政党可听可不听,这样起不到监督的效果,应该把民主监督由“软”变“硬”,要通过立法手段,“确保”执政党接受民主党派的意见。另外,对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要不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以及如何履行职能,普遍认识不清。
      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远未形成。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可以说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口头上认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重要的并表示支持,但在实际行动上差距甚远。 本文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一、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的一项职能,是民主党派的政党行为,不是民主党派成员个人的职责 “职能”与“职责”是两个不能等同的概念。“职能”通常指一个事物或一个机构被授予或确定的应有的作用和功能;而“职责”通常是指一个人的具体职务和责任。
       在中国民主党派的章程中,已明确规定“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职能,这里的“民主监督”已成为专有名词,特指民主党派所开展的监督工作和所发挥的监督作用,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民主监督既然是民主党派的职能,就决定了它是一项政党行为,是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一项政治性的、高层次的活动,是一项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
      所谓政治性、高层次的监督,主要应包括4个方面:①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是否得到真正、完整的实施;②执政党和政府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是否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③国家和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是否得到执行;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办事,为政清廉,是否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办事,执政为民。
      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要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一定要充分依靠广大成员,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做好各项监督活动的组织工作。 作为民主党派成员个人是不能随意代表民主党派组织开展活动的。民主党派成员的职责是遵守民主党派章程的各项规定,按照章程的要求,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民主党派成员当然应该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本地区、本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关心社会,关心人民群众,但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成为政治活动家。民主党派成员首先应该完成好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与此同时,他们对法律法规的实施,对方针政策的贯彻,对政府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对各种社会问题等各个方面都可以提出意见,开展批评。
      但这种监督活动都不是政党行为而是个人行为,只能属于“群众监督”的范畴,而不属于“民主监督”的范畴。对于民主党派成员的监督活动,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应该保护其积极性,并加以正确引导。 二、民主监督是非权力监督,只能通过“提意见,作批评”的方式来实现 监督就是察看和督促的意思。
      监督本身就是一种制约,体现了民主与科学精神;监督有利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及时有效地改进工作;监督可以防止独断专行,随心所欲,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实现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国家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也称之为纪律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广大公民的群众监督。
      这6种监督类型,按其本质特征,即是否具有“权力”,可划分为两大类: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对被监督者来说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即政治上的强制力,因此属于权力性监督,也被称之为“硬”性监督。而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虽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但它不具有强制性,缺乏权威性,因而是非权力性监督,又被称之为“软”性监督。
       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提意见,作批评的方式,把所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向执政党提出,其目的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为了帮助中共和各级政府改进领导作风,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对于民主监督中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作为中共及各级政府部门当然应该严肃认真地对待,但不应要求或以法律的形式强求执政党必须接受民主党派的意见,因为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反对党、在野党,民主党派与中共之间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统一认识、解决矛盾和问题。
      民主党派不处于执政地位,不了解全局,所提意见也不一定完全正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行要求执政党必须接受民主党派的意见,既不合理,也不符合多党合作的原则,在客观上影响了中共的权威性,削弱了中共的执政地位。 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不仅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发挥应有作用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政党职能,而不是民主党派哪一级组织的职能,党派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在履行职能时已具备许多好的条件,如在参与政治协商和开展参政议政活动中,在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的各项活动中,在担任政府和司法部门工作以及被聘任为特约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在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中,在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参加政府召开的会议中,等等,有众多的机会和环境,发表意见,对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而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所在单位绝大部分是非政府机构,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履行参政党职能、开展民主监督活动,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重视,其原因一是在理论上还认识不清,认为基层单位不是政权机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没有履行职能的条件;二是民主党派的上级组织和中共的基层党委对党派基层组织履行党派职能缺少具体的支持、指导与帮助。
       基层组织是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基础,基层工作搞好了,整个党派工作就搞活了,就得以发展。基层组织开展民主监督活动,不仅有必要,也有可能。当然由于基层组织所处的环境、地位与中央组织、地方组织都有很大不同,因此开展民主监督活动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和具体内容也应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一些基层组织已有的成功经验,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方法: 1、积极完成民主党派上级组织交办的民主监督任务,如参与课题调研,组织座谈会听取意见等。 2、积极参加本单位中共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听取民主党派意见的活动。要从思想上重视,要认真准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向民主党派成员进行传达,加强沟通。
       3、结合国家、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实际,通过调查研究,找准问题,以书面形式,通过本单位中共党组织或民主党派组织系统提出意见。 4、组织“议政日”活动,可以有主题,也可以无主题;可以与本单位、本职工作有关,也可以无关;也可以包括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家议论,经整理后,把其中有价值的意见向民主党派上级组织反映。
       5、组织成员在“两会”前,就自己所了解或想到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考。 6、组织成员做好经常性的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基层组织在开展上述各项活动时,一要注意把成员的个人行为转化为民主党派的组织行为;二要有计划地开展这些活动,要纳入基层组织生活的范畴,这样既可以把民主监督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又可以活跃组织生活的内容,增加成员的凝聚力。
       四、加强对中共各级干部的统战理论和统战意识教育,真正从思想上重视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当前搞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关键 江泽民说,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统一战线作为共产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共产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共产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
      要鼓励各民主党派当我们的诤友,能够说心里话,敢于讲不同意见。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特别是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广纳群言,以收众益,这应成为共产党各级领导干部的座右铭。 搞好民主监督,要靠民主党派和中共的共同努力。
      民主党派要解决“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问题,不敢于监督,民主监督工作开展不起来;不善于监督,民主监督工作不能取得好的效果。而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要解决好“愿意监督”和“鼓励监督”问题。愿意监督才能听到不同声音,民主党派才敢于说话;鼓励监督才能使民主党派讲真话,讲实话,使监督经常化,才能形成一个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五、尽快完善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做扎扎实实的工作 目前,民主监督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特别是在基层单位,不论是民主党派还是中共,不仅对民主监督问题认识上不到位,在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上均极不健全。为了完善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建议建立八个制度。
       1、情况通报制度。中共各级党委应定期向民主党派通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问题,以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 2、调查研究制度。民主党派在发现某些重要问题后,应组织力量开展较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掌握实际情况。中共和各级政府部门对民主党派的调研工作应给予积极支持与帮助。
      

    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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