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上班时间顾客动手打人,顾客应该赔偿那些责任

首页

上班时间顾客动手打人,顾客应该赔偿那些责任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8-08-19 02:01:06
  •   1、“作为店主该有什么责任? ”:  
    (1)如果营业员是因为卖服装的原因才和顾客发生口角:店主肯定有民事赔偿责任,但可以在承担赔偿顾客的责任后,在营业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向营业员追偿全部或部分赔偿金额。
    (2)但如果营业员不是因为卖服装、而是因为个人原因与顾客口角打架:店主不负责任、由营业员自己承担责任。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但是:即使是应当由店主、或营业员负责赔偿,也要根据口角打架在致病中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比例,比如:顾客之前的心脏病严重程度、复发危险大小、病龄长短等、打架的影响程度大小等。
      
    3、对于责任大小和赔偿比例,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4、“那顾客心脏病复发住院了,医药费该我们出吗?”:
    (1)“你们”是顾客心脏病复发的直接因素,肯定医药费要由“你们”出:至于是由店主出、还是应由营业员自己负责,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顾客本身有心脏病:对于治疗费用也应自己承担一部分。
      
    (3)至于赔偿医药费的比例:应根据顾客的病史、病情由你们和顾客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让对方起诉。

    黄***

    2018-08-19 02:01:06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