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持续发展?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作为中长期环境规划制度,如何促进持续发展?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以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为基础,以保障辖区环境安全、维护生态系统健康为根本,通过统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确保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战略部署。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立足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注重解决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协同推进进程中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问题,是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立足于城市未来中长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立长期的环境战略方针和目标,用长远的、预见性的思路谋划环保工作。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应保持与城市总规、土地利用总规等基础性规划的衔接,落实和把握城市环境保护的战略方向,保障环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前瞻性。
规划在自然资源、环境本底和管理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从环境、资源、社会、经济、文化等多个维度,科学论证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城市为尺度,从整体层面切入解决问题。规划基于国家、流域、区域环境保护战略要求,从维护人口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系统健康的角度,提出城市环境战略目标、环境保护总体布局和生态环境阈值,对城市建设规模与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方式等做出引导性要求。
规划根据区域和城市生态环境结构特征,划定生态环境“红线”区域,并实行严格保护,建立规划的硬约束指标,实行分区指导,分类控制,分层设计。保证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在人口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对城市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量提出分阶段控制要求,引导城市在合理的阈值范围内健康发展。
总体而言,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明确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资源环境底线,实现环境保护的空间落地,建立人口一资源一能源一经济一社会一环境协调、同步的目标与指标体系,强调环境承载力一污染排放总量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的硬约束,体现空间布局有序、生产消费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同步、管理体系综合的总体战略,建立分类指导、规划先行、责任到位、公众参与的配套机制。
通过城市建设发展阈值的控制,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真正发挥调控、引导、先导、基础、战略性作用。
答: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的推进主要划分为三个阶段,一个是前期研究阶段,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关键技术问题等内容开展技术研究,探索建立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的工作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