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三期士官,但不满25周岁,可以在驻地结婚吗
我老公今年年底升三期士官,但他的年龄不满25周岁!可以找驻地的对象,年底结婚吗
根据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结论:不可以!
等到明年再说吧,不差这几个月。
你可以结婚的 这个没有规定 因为结婚是每个公民的自由
根据军规是不行的
根据军规是不可以
不能,即使满了25周岁也不行,年龄要超过30岁以上仍没有对象才可以,一般都不会那么晚,即使那么晚了,也不会再驻地找的,除非已经有了对象,就慢慢等时间吧!
答:女友是北京驻地的需要兵龄十年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