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一方当事人上诉
一审判决,一方当事人上诉,然后撤诉,达成和解,然后履行了和解协议。此和解能否对抗一审判决。比如,一审判决赔偿被告100万,上诉后达成和解并撤诉,协议赔偿80万,现已经履行80万的和解协议,问能否就此对抗一审判决?为什么?我们老师什么都不会,只能请教各位了。。。
一审判决书因原告在法定上诉期间提出上诉而未发生法律效力,又因二审中双方当事人以和解的形式将民事权利处分,而后上诉人又以撤诉的形式,处分了诉讼权利,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终结了二审诉讼,从而使一审判决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应按照双方和解协议来执行。
虽然双方达成的和解协及随后的撤诉已使该案的诉讼终止,当事人无权申请法院执行一审判决书,又因为对同一纠纷不能重复起诉,当事人不能依据达成和解协议前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状况再行争讼,同时,又因为该和解协议不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可执行依据,当事人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和解协议,但是,由于当事人之间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所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新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不履行该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履行和解协议出现瑕疵,则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和解协议享有诉权,有权提出诉讼或者在双方经协商达成仲裁协议后提请仲裁,因此,当事人在此种情况下可采取的法律救济措施只能是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申请法院执行一审判决书,也不能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