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没有搞清财务列支和税务扣除的区别。 “列支”与“扣除”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范畴术语。“列支”是财政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核算的规范用语,而“扣除”是税务法律法规中有关应纳税所得额方面的规范用语。也就是说,财政部门有权规定企业有关费用损失是否允许列支;而税务部门只能按税务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费用损失是否允许税前扣除,而不直接规范会计核算的列支问题。全部
从“列支”与“扣除”的直接作用对象上看,“不可以列支”直接影响企业的会计账务处理及其相应调整,而“不可以扣除”只涉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调整,是否以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则要视具体会计事项内容发生的时间而定。 从以下计算公式也可以看出“列支”与“扣除”的区别: (1)会计利润=收入总额-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及损失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所以不同,是“列支”与“扣除”的内容在计算的口径及计算时间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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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要说明的是,税法所指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而超过税法允许列支的部分则要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增加会务费来减少招待费的开支,当然必须将会务费的手续完善好了才行.全部
1、根据《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2、按照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不管是否有收入,你公司都应该将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含招待费)如实入账,保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果招待费不入账的话,这笔现金谁支付呢? 3、建议入账,对超出税务部门规定的招待费开支标准,年终进行纳税调整。全部
答:筹建期的所有费用属于开办费,你可以挂到长期待摊费用中,等正式营业后第一个月再一次性进入管理费用,当然税务要求是分五年返销,年底所得税还是要调整的。 补充: 筹建...详情>>
问:小企业在开业之初发生招待费500元如何处理?没有收入地税局允许进费用吗?
答:小企业在开业之初发生招待费500元,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没有收入,可以计入费用科目,但不能税前扣除。 2011-02-09 09:20 补充问题 ...详情>>
答: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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