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减免?
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减免?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令第13号)第21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 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明确指出,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 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一 定期限内缓缴保险费。
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费,企 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会。经核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 会保险费的协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
符合条件的 困难企业可以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 有关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批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12条、第13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缴费 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
的滞纳金。滞纳金并人社会保险基金。从以上规定不难发现,因某些特殊原因所致,社会保险费是可以暂缓缴纳的, 但那仅仅是暂缓,并不是就因此不用缴纳了。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带有典型的强制性,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它并不会因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就不用缴 纳了; 即使是缓缴保险费,也有时间上的限制,那就是不能超过1年,否则照样会受 到有关部门的惩罚。
答: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兔,由用人单位出现相关情形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满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新发生的工伤职工,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超过缓缴...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