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成交的 1)凡属本市户籍或符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规定,可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2)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2.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 1)经纪机构查验申报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西安市家庭购(售)房申报表》。 2)凡属本市户籍或符合细则第四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可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审核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3)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在我市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厦210室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1 因限购导致买卖出现问题 在日常购房过程中,这种现象比较常见。很多交了定金,甚至交了首付款,更有甚至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还没有网签的购房者。 因为受到政策中关于首付比例提高等因素影响,而打算取消购房,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结果和开发商产生了一些纠纷。 2 限购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根据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失去购房资格或是购房能力,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之前缴纳的定金或是首付款。 在此过程中,购房者主张解除购房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由于限购调控属于政策行为,因此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 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小贴士 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一定失去购房资格就可以退得了定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对于“限购令”,买家要分清是否知晓该政策的变化。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特别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 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1.购房人首先向开发企业提交住房限购资格申报资料,开发企业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2.购房人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 3.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市房管局将在开发企业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信息核验;对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开发企业统一递交购房人购房资格申报资料,市房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一、商品房销售的模式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模式,目前多数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模式。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购买商品房的环节及注意事项 1.确认项目手续。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afgj.gov.cn),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 2.确认购房资格。根据住房限购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具有购房资格。 3.达成购房意向。注意把握房屋销售主体、用途、价款、面积等内容,与开发企业达成交易意向,对需要先行交付定金等款项的,应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4.签订合同。订立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详细约定房屋价款、面积、户型、交房标准、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对需要支付的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除外)。 5.合同登记备案。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企业利用预售信息系统向市房管局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陆市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xafgj.gov.cn),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登记号,即可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三、购房资格的申报资料 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资格的申报程序 1.购房人首先向开发企业提交住房限购资格申报资料,开发企业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 2.购房人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将做为合同附件); 3.对符合规定的购房居民家庭,开发企业将有关信息录入我局信息管理系统; 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市房管局将在开发企业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信息核验;对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开发企业统一递交购房人购房资格申报资料,市房管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 5.审查通过后,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五、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依据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权。 重要提示: 1.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在房管局预售系统中备案; 2.预售款不能进入监管账户,难以接受监管,若开发公司挪用预售资金,可能引起项目烂尾,导致购房人权益受到损害。
一、二套房首付比例 根据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各银行二套房贷的政策基本一致??即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及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若购置一套售价为100万元的二套房产,原来首付需要准备50万~60万元资金,但按照现行标准仅需要40万,首付款可以减少10万~20万元。不过对于市民关注的二套房贷利率,西安大多数银行还是执行上浮10%的贷款政策。 2015年新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这也是大家所简称的“认贷不认房”,那么二套房要如何认定呢?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1、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2、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 4、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第一步根据提示选择确认查询: 第二步提示显示的西安市户籍或非西安市户籍,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一 第三步提示显示已婚和未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第四步提示显示有房产或无房产,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第五步经过以上流程的演示,则会根据自身的现状得出自己是否符合房屋购买资格。
、本地户籍(含西安郊县)家庭已经有2套及以上的家庭,暂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即通常所说的本地“限3”。但如果本地户籍家庭目前只有一套商品住房的,还可购买一套。 2、外地户籍(西安市户籍之外的家庭和人士),已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也就是说外地“限2”,外地户籍家庭在西安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须具备连续2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 3、但对于属于人才引进的,购房家庭自用住房,不受限制。 4、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如买方将购买的房屋在公司名下的,不在限购范围内。 限购区域 新购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西咸新区参照执行。 不限购区域仅有西安市范畴的高陵区、邑区、周至县、蓝田县,以及西咸新区的沣西新城、秦汉新城、空港新城、泾河新城。沣东新城被纳入限购始于“6月28日通知”,但在实际执行上,沣东新城执行限购政策存在模糊界限。但从购房资格审查的趋势看,沣东新城的模糊界限将不复存在。
政策如下:1、本地户籍(含西安郊县)家庭已经有2套及以上的家庭,暂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即通常所说的本地“限3”。但如果本地户籍家庭目前只有一套商品住房的,还可购买一套。2、外地户籍(西安市户籍之外的家庭和人士),已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也就是说外地“限2”,外地户籍家庭或和人士在西安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须具备连续2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3、但对于属于人才引进的,购房家庭自用住房,不受限制。4、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如买方将购买的房屋在公司名下的,不在限购范围内。
根据武汉楼市相关政策规定,武汉买房不再限购。这就意味着已经执行三年有余的武汉住宅限购政策取消了,买房不再受任何限制,想买几套房就买几套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武汉买房从第三套开始不能再贷款买房。
1、购房者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比如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如果是境外个人购房,除了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1、网上预签 购房者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以去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购房者要持规定的相应的资料原件,前往房产管理部门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 之后可自行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购房者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打印纸质合同 经核查48小时后,如果购房者符合条件,那就前往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完成交易手续。
一:买涨不买跌 如今楼市,永远没有顶和底,很难有人能准确预测未来房价的走势。一般来说新兴发展区域潜力大风险也大,看起来会发展不错的新区,有时反而会 二:不研究国家政策 心急出手经历过2007年房市疯狂大起大落的人应该知道,如果政府不出手,深圳的房价估计要炒到3万元/平方米。所以房价还是跟政府政策有很大关系,买房前每天看一点新闻,时刻了解实时政策,在政策鼓励而且放松的时候买,政策控制开始收严的时候密切观望。2015年国家楼市宽松政策频出,现在买房或许正是好时期。 三:攒够钱再买 买房一定程度要掌握窍门,如果没有还贷的压力,首付越低越好,月供越长越好。普通老百姓能够“套”到国家贷款的机会就是房贷了,第一次购房利息又是如此优惠,多余的钱可以拿去做投资,投资所回报的完全可以抵过银行的利息,要不然一直攒钱,等你攒好了,房价又涨了,钱又不够了。 四:被动炒房 许多上班族觉得自己辛苦多年还不如炒一套房一转手赚得多,于是也忍不住加入了炒房的队伍。殊不知炒房是一个很专业的活,因为房子变现手续复杂、税费繁多、周期长,碰上调整或者你的眼光不准,你就很难脱手,最后只能被动的“炒房炒成房东”。如果非要参与房产投资,可以选择参加房产理财俱乐部,让专业人士帮你赚钱,回报也比较稳定。 五:迷信专家学者 专家到底为谁说话,看他所处的环境就知道了,例如政府机构的专家,多数言论只是纸上谈兵,或是开发商赞助某些研讨会,高额聘请的一些专家,这些专家收了钱还为老百姓说真话?所以非要取经的话,还不如听一些真正走在实操前线的前辈一些建议。 六:买房一次性到位 一次到位只是一个“算命式”的想法,中途任何可能都会出现,如果经济条件好了,你肯定会改善居住条件,如果你经济不好,而房子涨值了,为什么不可以卖掉换取资金来发展个人事业?建议最多只做5~8年的打算。5年以后会有什么变化,永远没人知道,好或者坏一定会超出你现在的盲目想象。 七:误信广告语 许多老百姓获取购买信息的渠道来源于楼盘的各种广告。殊不知房地产广告是开发商雇佣写手炮制的“美好愿望”,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主要的是取决于开发商的实力和良心。所以买房要到现场去实地调查、走访、分析,找可靠的专业人士请教,找老业主了解真实现状。 八:只买便宜不买贵的 一些购房者买房时,往往贪图便宜(当然资金特别紧张的除外),但是对于房地产市场:便宜的可能会越来越便宜,贵的可能会更贵。所以如果资金允许,一定要买繁华地段或政府重点规划的地段,无论是未来增值还是转手都容易。 九:买房不如租房 租房还是买房,这是困扰年轻购房者的一个重大问题。有人算过一笔经济账,认为租房比买房更划算。但是算经济账的同时,却忽视了家和房子带给人们的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这是租房不能企及的。
一、 美国年轻人爱租房 在美国,一般只要5%-20%的首付就可以拥有一套房,但美国年轻人更偏爱租房。因观念和储蓄习惯的不同,美国的年轻人经济独立,平时也不怎么存钱,加上他们还有学贷,车贷等各种贷款要还,所以比起贷款买房,美国的年轻人更愿意租房。 二、法国年轻人有钱也不买房 在法国,只要你没有房子,就可以拿着收入证明去申请住房补贴,而且法国还建了很多廉租房,政府对房租的控制也很严厉,因此租房的压力远远小于买房,所以法国年轻人挣钱更多是为了消费,即使有钱也不会买房。 三、英国年轻人也“啃老” 近几年,英国的房价涨幅很大,而且放贷标准也收紧了,如果要买房就需要缴纳更多首付,大部分的年轻人都需要向父母寻求资金帮助来买房。而对于父母手头也不宽裕的家庭来说,买房就成了空想,这点倒是跟中国父母比较相像。 四、加拿大年轻人贷款买房是主流 加拿大的房租跟房贷不相上下,因此只要能付首付,年轻人一般都会第一时间考虑买房。据了解,加拿大有20%家庭用其税前收入的30%支付房贷,在大中型商业银行几乎找不到于20%、还贷期超过40年的房贷。 五、新加坡年轻人最幸福 在新加坡,低收入家庭购买组屋的话,政府会根据具体情况最高可给4万新币的补贴,另外年轻人要是买新组屋跟父母做邻居,政府可补贴1万新币。有了这些补贴当首付,办个三十年的贷款,月供用公积金还,新加坡年轻人只要有正当工作,就可以买个30万左右的组屋了。 六、韩国年轻人买不起房 早在2016年4月,韩国首尔江南地区住宅每坪的价格就突破了3000万韩元,相当于每平米5.5万元人民币,因此韩国年轻人想买房,多依靠父母资助,若是父母积蓄不够或兄弟多的年轻人就只能选择租房了。 七、日本年轻人买房无压力 日本年轻人很少依靠父母资助买房,也没有为了结婚买房的观念,因此大多数日本年轻人并不急着买房。如今日本年轻人的平均结婚年龄都在30岁之后,结婚之后一般会买房,大概用不到五分之一的收入就能供一套150平米土地。
目前,全国房地产信息确实进行联网了。不过,目前仅有40个左右的城市进行了联网,主要是省会城市、直辖市和沿海开发城市及部分副省级城市;并且目前的信息联网还并没有特别实质的作用,非当地的房产不影响在当地买房,一般都是不计算在内的。 所以您夫妻只要一方具有在武汉购房的资格,就可以在买房了,也就是说外地的房产不影响您在武汉购房,并且购房资格问题不涉及是否将外地的房贷还清,所以您原来的房子也不需要还清贷款。 虽说您之前的贷款对购房资格没有影响,但在其他方面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因为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且09年6月份银监会发布通知,各银行不得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二套房贷”政策的约束。所以像上述这样已在一个城市有过贷款,在另一城市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是会查出贷款记录的。所以,如再申请贷款需要先还清原贷款,并且本套房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不过由于您家庭是一次性付清,不贷款,您家庭之前的房贷记录不影响您现在的购房付款情况,不影响购房资格;还是只需您家庭在武汉有购房资格即可买房。
没关系的.房屋买卖是要房产证的.那合同没用的.如果你的情况是房产证还没下来,但是合同又掉了的话,那你就要去开发商那里补一份合同啦
最好是能再补充条款中详细约定一些相关注意事项: 比如你担心这个房产是不是能买卖,那么可以约定:“如果该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买房),则中介方应该退还所交定金”。必要的话还可以约定如果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则中介方除退还所交定金外,还需要加倍赔偿等等。 产权证的真伪即使看到原件一般人也是看不出来的。 向你提供一些常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供你参考: 1、入住时间的约定:...... 2、房屋交付与乙方(购买方)前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燃气、供暖等项费用由原来的业主负责结算清楚,(在此需要注意,如果你没有和业主直接减免并且共同签订合同,那么就要中介就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约定过户时间(注意:如果中介要求再过户先行给付房款或者首付款,那么就应该约定好在交付首付款之后最迟3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去过户,否则,逾期一日由中介赔付若干元) 提示:如果中介不让你见业主或者不能和业主一起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很可能是在赚取你的差价,如果你确实喜欢这个房子又认可被赚取差价的话,那么就签合同吧。
较大出入: 如果属于政府规定的标准之内的,补偿差额面积的价款; 如果超出政府规定的标准之外的,那么可以申请退房。
期房禁止转让是国家明确规定的。这种交易行为法律是不予以保护的,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首先你必须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其次,签订这种合同是一个极其繁琐的事情,而且中间的很多奉献是不可预见也规避不了的,只能是把风险系数尽可能降低
贷款未能办理下来,要在合同中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处理方式和责任归属,以确定责任在哪一方。如果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就应当承担责任,退还购房人的定金与预付款。法院会支持购房人的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特别约定一般做不到,因为现在全是霸王合同,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因为这个原因取消购房,从合同上来说,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而造成不能购房。像你这种情况,首付是可以退的,但会扣除签订认购书时付的定金(一般为1~3万)和印花税,你可以查一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上的条款。 这里有个相似的案例:
如果卖方和开发商签的内部合同,您可以交点费用让开发商为您作一手房商业贷款。如果已在房产部门备案,您就只能做抵押贷款了。抵押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利率高,手续繁琐,还款的时间短,压力大。
我也试过买了与沙盘小区不一致的楼花,交楼时本人拒绝收楼,用摄象机拍下沙盘与实景不符之处,与楼盘老板交涉,声明不成功就交给各大媒体暴光,因发展商有有意欺骗消费者的企图.最后发展商怕影响未卖出的楼,答应赔偿我们四万块,让我们退房.
你可能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找开发商协商估计也难办,自认倒霉吧。
中介费分担一般是双方协商。 有些中介是买方付费,有些是双方分担,有些是业主付费。 期房转让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合同要定的严谨。具体条款要看交易情况等等综合因素
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在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是以房管局登记的为准。你说自己手上的那份合同有可能与之不完全一致,如果确实合同内容不一致,你则可以合同欺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提出赔偿。
定金只要不买就不会退还,应为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除非可以证明对方有违约、违法等行为。如果对方涉及违约行为的话,定金要双倍返还
谁知道3后政策会不会有新的变化? 这个合同可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地,而且单以你现在提供的信息很难告诉你补充条款怎么签订。这种交易方式设计的合同条款很多很复杂的
连续交足一年以上的公积金方可用公积金贷款。若商贷办妥,公积金可以每年提不超过年还款额。具体手续请咨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还有,您广东的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转到您北京公积金帐户里,请找广东原单位经办人办理。
本金和利息 分别单蒜,如10万10年,本金1年1万,利息第1年按10万,第二年9万,此为等额本金 混蒜本金,每年本利还一个固定的数是另一个
可以,我也是在帮人问排号的事,不过你的月薪要是太高就不可以了,听说 年薪不能超出--再听听别人的意见吧。还有必须某个地区有这类房才可以。祝你好运。有消息也可以通知我,谢谢
如果你单位所建公积金的开户管理部门为工商银行系统的也就是个人公积金帐号是以‘880’开始的,请拨打语音提示电话‘95588’查询。按照语音提示输入相应的数字即可查询到余额情况。如果是在建行系统建立的,只能持‘龙卡’到建行查询了。
你可以要求不代办 这个并非必须代办,只不过不代办的话自己办有点麻烦,看你自己了
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帐号,是在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时,给于的一串十二位数字,每一个个人帐号都是唯一不重复的。它的设置规则是:以数字0为开始、205为结尾的,共有十二位的一串数字,0********205。比如:01 05。在每年发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结存单或建设银行龙卡上,都有写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但有可能没有结尾的全市统一的205三位)。
1.购房者到公积金缴存中心进行贷款申请,初审合格,领取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购房者带评估通知单、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件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评估机构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出具《抵押物初审意见书》。4.购房者带《抵押物初审意见书》到申请贷款的资金中心开具《贷款承诺书》。5.购房者带《贷款承诺书》商请开发商办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6.购房者凭《房屋所有权证》到评估机构换领正式评估报告。 7.抵押登记后,资金中心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可以用以后的公积金来支付现在以你(或配偶)的名义买的商品房的贷款。你现在没有公积金只是不能申请相对银行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以后单位为你办理了公积金账户就可以每年提一次不超过年度还款额的公积金了。具体手续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与单位协商,以单位的名意继续交纳公积金,钱由个人出来,慢慢归还公积金贷款合算,因公积金利率低,如有钱又不准备搞投资,也可一次性全部归还。
不可以的。我也买了房子,买的时候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全部是商业贷款,当初询问过以后能不能改成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银行说不可以。
我不知道你是在那里买的房子,如果当初你再买房子的时候和开发商在购买合同上著名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房那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你都把钱给人家了他们是不可能给你退了,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给卖了。如果你的地理位置好的话朝向楼层都不错话你没准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呢!
能否重新贷款要区分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如果你原来贷款8万元,而该地区每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那么你还可以贷款2万元.其它要求见第二个回帖.
我在单位参加公积金,现购买一套商品房,已付40%首期款,已签合同,付款方式原为银行按揭。请问:1、可否改为公积金贷款?2、如果可以,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不如查一下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用电话咨询是一样的,他们的服务是非常好的
就是取消实物分房后的一种住房制度,从工资按月扣,单位个人各出一半,上述钱都存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如需要买房,可以用合同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平时不能动用,如一直未动用,退休时或离职可提取
应该说是一样的。按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管理的有关办法,在核定公积金缴纳标准时,单位与个人按照员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均工资(不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并由管理中心按月核准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一般企业不低于8%,效益稍微好一些的单位,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可以达到10%,效益特别好的个别单位,对于个人上一年月均工资收入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可以采取不封顶的形式按月扣缴。对于合资企业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