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什么是贪污犯罪?

首页

什么是贪污犯罪?

什么是贪污犯罪,根据情节轻重怎样处罚?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6-06-15 17:38:37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国家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 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
       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 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 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及主管 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 个人贪污数不满不满五千元,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报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 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从重处罚。 。

    肖***

    2016-06-15 17:38:37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