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口货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全部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货物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货物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等科目,按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以上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均不增加企业利润,所以无需交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属于不征税收入。因为出口退税退的是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是企业购进货物已负担的部分,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详情>>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基金、行政事...详情>>
答: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按收购价计算,与外销价格无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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