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我的提问
我的回答
今日任务
我的设置
退出
文档资料
电脑网络
体育运动
医疗健康
游戏
社会民生
文化艺术
电子数码
娱乐休闲
商业理财
教育科学
生活
烦恼
资源共享
其它
歪果仁看中国
爱问日报
精选问答
爱问教育
爱问公益
爱问法律
他的地盘他做主,市场需求决定价格,如果租的人少了,自然价格就低了,这个不能用某一家或几家生意差来衡量。
1个回答
有合同或者协议什么的吗 这种事你是说不清的 建议你报警 当然 如果有更好点的办法 你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
团结就是力量。坚持到底
原来欠款的时候走的是什么帐户?原本按月缴纳房租的时候又是用了什么帐户? 这些都是要前后对应的。 可能有以下情况: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3个回答
哦 卫生费啦 店面装修费啦 姐姐方便的话送个奖章哦
你好,可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
南翔镇人民政府信访办(沪宜公路8号) 接待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7:00 接待电话:59176613 59176620 受理范围:负责受理本镇辖区内在信访条例范围内的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 新开才3个月,人气当然不足。可以与租赁方协商减免。
可以收集证据 要求市场减免房租
你这是转让嘛,分明是转租.
2个回答
收到租金(假设税金1,租金12)借:银行存款 13 贷:其他应付款-房租 12 贷:应缴税金-增值税 1每个月转收入借:其他应付款-房租 1 贷:其他业务收入 1商场的主营一般是销售,是否属于其他要看营业执照是的,科目不同,格式一样
南平胜利街(金丽商场)服装店转让 面积30.5平方。 位置:大门楼梯正背后 店面大 经营10多年的旺铺! 有意请联系:罗女士 13859392713
在商场做,最重要的是,你的货看起来可以给人一种是高档货的感觉!还有价钱也不可以太高!在商场你还可以做一些促销啊!(比如送毛巾呀!你可以去批发市场拿毛巾啊!便宜哦!) 查看原帖>>
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只能是无限期租赁合同,房东当时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但是一般应当给你一个时间准备,一般情况一个月这样。但是由于你已经交了1年的房租了,说明这一年里你和原房东的租赁关系已经要持续到一年,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所以你可以继续承租到你已经交的房租时间内。但是过了这个时间的话,你在想按...
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的,现在关键看你们租赁合同关于续租的具体约定
你好!由于没有书面材料,所以简单回答: 1、工程款和租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解除租房合同,应当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执行。 2、工程款拖欠问题根据施工合同解决。
参考答案 治天下者必先立其志
如果有约定或承诺应该按照约定或承诺来办理。至于缴纳税费是另外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抵消。如果你有有关证据可主张返还租金。
那条步行街在恭城路和华山路的中间,靠近港汇广场,附近有个交大幼儿园,我儿子就在这个幼儿园。有商铺出租,房价在2000-4000元左右,这要根据商铺的位置决定的。
可以的,你没钱他申请强制执行,就拿设备抵押了
这个具体需要参考你餐厅工商登记的形态,如系个体工商户,且有证据证明你们的合伙关系,则可主张为隐名合伙,需要合伙人共同负责;如果是合伙企业,则直接按《合伙企业法》规定确定你们之间的责任分配,如果是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分配责任;商场做法如租赁合同无相反约定是合理的
每个商场都有房产商设的管理部门,去找管理,再让他们联系那个摊位的业主
一般来说,商场是不准转租的,因此,你从第三人手里转租来的门面的合同的有效性尚需商场确认,其不追认,则该合同属对商场无效的合同,商场不会对你作任何赔偿或作任何交涉.你的义务方和责任方都是第三人.向其索赔吧.
学府路,服装城那里吧,就是不知道你能不能租到床位,
一平方28块钱,自己算吧。再说,关林的家具市场根本卖不上价格。那里就是低端市场,卖的产品,没有太多创意和买点。只有一点,就是追求便宜。 环保、设计、或者说创意,根本不是顾客考虑的。其实家具店,你开这么大的面积,所花费的够你去大卖场好好看一个百十平方的好点儿的店啦!具体卖什么,你要想好了。定位必须准...
环境不是很好
你可以不让。
这个里有明显是不充足的,如果你们所签订合同上对此也没有明确的约定,对方之前也没有主动向你催要过,你现在可以将一个月的租金立即上交,然后要求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对方要求解除合同,就需要支付你违约金的。
这因为你已经签订了合同,所以事很不好办了,你不妨交点违约金了事算了,不然赔的更多
是每月吧?否则就严重超标了!请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