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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商业机密必须是合法的,公司被罚钱了,就说明这种作为本身是违法的。 其次,商品有价格标签,说明本身价格是对外公布的,也即这个价格根本不是秘密,更谈不上商业秘密。反倒是公司“恶意篡改”的行为才是秘密。 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据理力争就是了,公司无非是想吓唬你,达到报复和克扣工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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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多看几处就有了,比如在通达信里没有股东人数,就在东方财富网上去看…… 而基本上所有的资料所说的人数,都是指全体股东,不管你是机构还是高管,也不管你的股票是不是流通股,一个人或者机构账户持有一千万股股票也只能算一个
分析题目,首先激励高管,应该视同高管的收入的一部分,作为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同时接受小股东的捐赠,作为上市公司增加资本公积,作为小股东本来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不用做账。
2个回答
公司高层人员,对公司曰常的经营运作负有管 理责任,公司应当定期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只有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有效 地维护自身与公司的利益。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获报酬的情况,同时也使得以上人员置...
在修订“股东和股东大会”章节时,为使股东充分发挥自身权利,将股东诉权进行了集中体现为三种情形: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可对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时,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
股票分析外行货都喜欢拿时间窗口说事,如果这方法靠谱,股市99%的炮灰怎么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曰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尚未明确挂牌公司“董监高”及重要股东是否应遵守 《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挂牌公司可参照上市公司“董监高”及重要 股东执行标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六个月内又买...
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
应该。公司不仅应当向股东公开公司高管的薪酬,而且应该定期公开。法律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事务所股东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经工商核准的事务所章程或合伙协议、事务所执业证书、新任主任会计师执业证书、工商变更登记后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者控制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股东可以提起派生诉讼。新《公司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
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权弹劾,但可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批评建议及谴责.
6个回答
需分别在两处填写持股数。例如某股东既是实际控制人又是董事长,假设 此人持有560万股,占比56%,那么控股股东这一行要填,董、监、高这一行 也要把560万股计算进去。
此类诉讼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个回答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风险又小,收益又高,这种投资不会有的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定 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 况。由此可见,公司不仅应当向股东公开公司高管的薪酬,而 且应该定期公开。如此,不仅可以保障公司股东对公司财务的 知情权,同时可以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更可以缓解高管和股 东之间的利益矛盾。
上市公司的股东是买了本公司股票的人. 高管不一定都有本公司股票
是按比例送给在行权日持有该股票的股东的!
时下,随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股东不再事必躬亲从事公司的日常经营,而是将公司的运营管理委托给职业经理人员。这已成为现代公司制度运作的主要趋势。 据了解,现代公司制度的这种格局显露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在股东内部的关系上,处于控股地位的股东对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定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但是,由于一些...
1、谈话协商。 公司高管作为公司的管理层,应该在其位谋其政,优先考虑公司利益,要是出现经营理念不合等问题的,尽可能退一步,协商处理分歧,尽快恢复公司正常运营。 2、更换高管,追究不作为高管的法律责任。 因公司高管不作为、经营理念分歧严重等问题,导致公司僵局,又不能协商解决的,股东会可...
当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一般股东都可以自由地在全国股转系统转让股份,实现股份增值变现。但按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等,在转让公司股份时,是有限制的: 1、按《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2、按《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