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可以要回来!!因为你们的房子就不能过户!那只是私下里的手段,非正规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房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到法院起诉他房子能要回来!!
1、去银行缴清贷款,办理相关手续。 2、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因为不到两年,会有营业税,增值部分的5.5%。 如果快到两年了,可以到时候再办过户,会节省不小一笔开支。 这个所谓的两年限是以你的房产证或契税缴费单上的日期算的。
他说他承担税费,那么你就没有费用了,他主要交纳的税费有: 1、5.5%的营业税及附加(根据成交总价款计算的) 2、契税,契税的征收比例各地不一样,你要到房管局去咨询一下,契税比例知道后,契税等于成交总价款*契税比例(一般为2%) 3、产权登记费,大概80块钱左右 3、图纸费,这个费用也不是很多,大概几十块钱 4、工本费,10块钱 5、印花税 6、交易手续费 只要协议上写清楚了,就不用担心。
的确您是位有正义感的人士,由于您的正义感导致目前的处境,对此深表同情。 购房行为是无效的: 1、房产登记部门存档的购房合同,没有您的亲笔签字,而您与中介公司,也并没有任何书面的委托授权(房产权利以登记为准)。 2、在合同签订的时点,房屋权利人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刘某。刘某没有权力行使支配、收益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中介公司的条件? 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第三十六条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人是感情动物,所以有些人的有些行为我们是可以原谅的。 古人早就总结了:江南无日月,神州有青天嘛! 别急,身体要紧。 对于刘某偷逃国家税款的事,您有没有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补充我的联系方式: zhuxiang@
缴税凭证,和邮票长相一样。 遗失没有什么太大影响的
办产权时要交,不办就不用交,虽然是开发商同一办理的,你自己要是有能力办,可以不用去管,一般是没有滞纳金的,这得看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反正产权都是要办的,所以你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交,还不如开发商办时一起交了去办更省事。
在城镇的企业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乡以下的免征,见土地使用税的条例,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乡都改名叫镇的原因。个人住宅用于自住的免交,用于经营的都要缴纳。
1、公积金贷款需要先办理过户再发放贷款; 2、贷款额度根据个人资信状况、交存金额,以及房屋情况确定
1、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可以补办合同 2、必须先办房产证,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房产证的填发时间不满2年的,业主需要按照出售价格的5.5%交纳营业税。
需要先还清贷款,如果你和LG办理的是共有产权,还要看当初的贷款协议。 具体还是咨询银行比较好。
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过户,并且按照房地局的指导价格的1.5%缴纳契税,0.1%交纳印花税。 如果房产证发放时间不满两年的,还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那么你还必须符合现行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查房屋所有权证,看业主是否有100%产权,铁路部门是否同意出售
一般拆迁回迁房上市时候的土地出让金是和房价挂钩的,一般是不低于房地局指导价格的3%。不过各个地方政府以及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是有差异的,详细的还是咨询房产所在地房地局。
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天津二手房交易 印花税按交易额的0.1% 产权登记费80元 转让手续费每平米6元 土地出让金按交易额的1% 契税每平米5000元以上的按交易额3% 契税每平米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易额1.5% 契税每平米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交易额1% 营业税普通住宅不足2年转手的按交易额的5.55% 营业税普通住宅超过2年转手的免 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不足2年的按交易额的5.55% 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超过2年的按交易额减购房款的差额的5.55%
可以买卖,过户的时候写上你和你儿子的名字及身份证即可。但是还要证明你以后有能力给孩子提供住所及相应的赡养措施!
1、公证只能是起到具有最高公定力的见证作用,并不能制约业主。假设在过户前产权人离异,那么还在其名下的这套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公证书能否抗辩就有待商榷了。类似的风险还有,诸如:房价大幅度上涨产权人反悔,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甚至支付一比违约金之后重新出售;原产权人一房二卖;原产权人将房产抵押...... 2、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卖小买大可以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 3、所谓的黑白合同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但是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等到你们办理过户时候会是什么政策谁都说不清楚。 4、以上答复没有搀假,购房不过户,三思而后行!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的,要将你老产权证分开,办两新产权证,是可以的,采取买卖的方式费用要低一些,买卖契税是2%,赠与契税是4%。
湖南省的收费标准是:契税2%,维修基金3%,印花税0.05%。
按自己的需要买房,千万不要攀比,不要把自己多年积攒的辛苦钱所到开发商的口袋里去.
应该可以。房屋的升值部分不应该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全部归开发商,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融资。开发商在早期通过签定合同获得了开发资金,然后在房屋升值后主张合同无效,就仅仅返还购房款和少数的利息,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的风险,而全部的利益都归于它。房屋贬值的时候,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只要在诉讼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使合同有效;而在房屋升值的时候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也造成社会交易的不稳定。故,为了打击现在房产交易的不诚信现象,应该惩罚性的要开发商赔偿。不过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看法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呵呵:)
1、转按揭 2、联系好下家,利用付款周期时间差换清贷款,过户
中山的房价肯定要比珠海低,中山均价3000多点,珠海至少贵一千(以上所说的是市区),如果你们在珠海工作而打算在中山买房,只能推荐坦洲和三乡两镇,镇区房价比城区低,如果在三乡的话不妨考虑雅居乐的楼盘,总体素质要高些
深圳房价涨疯了!”数据显示,深圳住宅均价今年1月至9月猛涨12.18%,达到6639.64元/平方米,其中特区外房价涨幅更高达三成。 不过,有关方面已经指出,深圳房价的上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人为操控造成的,而近日一度甚嚣尘上的“房荒”流言就是个别开发商哄抬房价的伎俩之一。炒作、囤积令房价猛涨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一些开发商采取各种隐蔽的手段违规销售、炒作、囤积房源,使上涨的房价掺进了不少水分。而开发商的手段主要有三招。 一是在拿到楼盘预售许可证后,采取分期销售的办法,人为制造供应紧张的气氛,由此大幅提升房价。例如,一个1000套房子的楼盘,开发商先推出一期100套上市,制造“抢购”局面,给消费者造成房子紧缺的心理暗示;接着推出二期100套,再次出现“抢购”局面,房价就上涨一截;然后三期、四期以此类推,房价被人为操控猛涨。 二是销售定价不透明、不规范,利用信息不对称诱使购房者就范。开发商在通过内部登记和认筹来积累客户的过程中,大多数不标价或标价内容不全,等到客户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发现某些户型特别受客户青睐,就在正式销售时调高房价,如果楼盘整体热销,更是随时提高房价,即使同一个楼盘,连营销人员也不知道明后天的房价是多少。有的开发商甚至在楼盘销售前的十几分钟都不公开房价。 三是与地产中介代理商串通组成联盟,不断制造房价新高。“房荒”谎言已被戳穿 据悉,深圳有关方面正陆续推出抑制房价不合理过快上涨的措施,如市地税部门从11月1日起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是其中的一项。有关人士表示,此举的目的显然是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炒房行为,有利于抑制豪宅开发商获取暴利,对深圳的普通购房者影响不大。 另外,深圳还将积极调整土地供应计划,适当增加特区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也在日前明确宣布,截至10月底,深圳实际待售商品住宅约有6.8万多套,达688万平方米,充足的待售房屋可满足9至10个月的市场需求。这一消息舒缓了市民对住房供应短缺的担忧,也戳穿了个别开发商及相关利益集团借渲染“房荒”牟取暴利的如意算盘。
区分项目以及投资类型。 不同的项目价值不同,是短线炒作还是出租获利? 如果是短线炒作那么北京整个市场也没有几个楼盘适合,如果是长线出租那么就未必选择通州了。
按照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来看,以及对全国房地产大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石家庄的房价还是比较低的,应该还有上涨空间,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降的。
如果是投资,那么就不需要考虑房价是不是与收入成比例,而是看房地产交易是不是红火。就像上海,房价远高于收入,但是投资者还是赚的盆满钵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