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中都有矛盾的地方,同时出现了定金和订金字样,我弄不懂你签的到底是定金合同还是订金合同?如果是订金,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是定金,是要不回来的;除非主合同无效。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你好! 一户办理在操作上有难度。但是国土局没有权利拒绝!可以向当地法制办投诉或者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请复议。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你哥哥的自建房和你没有关系,你和你母亲可以单独购房,一套两居没有问题。估计价位10万左右。
首先问下,你签的合同是开发商给你的不,要是的话,开发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有条款早就避开了。开发商说的是不管用的,你要退房的话,可能还要付给开发商违约金。 除非,你把这些写进附件里面了,并且,写的非常死才可以。
1、如果还一部分的话,可以缩短贷款年限或减少每月还款额。 2、银行的系统会自动计算还款后的月供额的,计算很复杂,还要考虑现金的现金价值等因素。 3、应该不会有赔偿费的,除非贷款合同中有相关的条款。 4、还款方式是否划算要根据个人情况来定。 如果打算提前还款的话,最好在贷款的最初5年内较划算的,五年后,大部分的利息已还,提前还款已经意义不大。
你好! 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了房改,另一方就不能享受了。
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首先是已领取房地产权证;其次,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需要缴交以下资料:赠予公证书、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评估地价答复书、缴交赠予契税的完税证明、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办前,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所有受赠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证)、委托书(所有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前住办理,应当依法办理委托书)、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市政府或房管局产权地籍处批准同意赠予或受赠房屋的文件(当赠予双方有一方是单位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故必须提交该项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他资料。 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第一、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第二、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第三、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第四、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第五、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第六、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最后,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的通知(京建住〔2008〕226号) -------------------------------------------------------------------------------- 2008-06-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11.6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上面的方法就很好,不过在申请贷款时房产所有人还要写上你妻子,以证明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首次置业,银行不会审查的太严格,放心吧,毕竟房子是不太容易贬值的商品,愿你早日入住新居!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您没有说清楚您朋友每月给您800元(没有说清楚多长时间啊)所以没有办法给您说上算的问题。 您最好补充一下吧(把问题说清楚)
你好,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时发现该房屋办理房产证时发现该房屋没有单独的房产证,而是和旁边一套房屋合办的一个一个证(即12-3和12-4共用一个证,面积也是写在一起的),我想问一下,这种没有独立房产证的房屋有资格单独买卖吗?如果我以此为理由提出终止合同,卖方有权收取违约金吗?中介在此中是否有相关责任? 你好:看了你所叙述的这种情况(按理说是不应该的啊)如果是的话那么那样的房屋(即12-3和12-4共用一个证,面积也是写在一起)你说的这种情况房屋时应该属于一套房子的啊,所以如果单独的买卖是不可以的。 另外如果你真的在中介遇见有这样的买卖如果说只出售其中的一套的话是不可能的,劝你最好不要买这样的房,因为如果一旦二手房买卖的话就必须牵扯到过户的问题,在建委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房本原件的(加上你说的面积也写在一起的话那就更是不可能只出售其中的一套了)除非你们在签买卖协议的时候特意说明房屋出售后房屋产权的问题归谁所有,但是那样的话一旦不通过过户以后房子只有出现什么情况(比如你又交了钱而不做过户)那样对你很是不利的 最后劝你如果中止那个合同的话是明智的(不要光看房屋本身因为在买卖过程中还要多考虑到房子的其它因素比如房龄、或者原房主是否对房产做过房屋抵押贷款之类的因素),当然那样是不用给付违约金的(即便是让您付违约金你也可以拒绝那是不产生法律效应的),中介在此牵涉到很重要的一个责任就是(最起码有关房屋的具体情况都必须让你事先就要了解清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么那么简单 我家买房认购合同一大本 很厚 涉及到的方面很多 连误差率在什么范围都有标注 你还是好好想想吧 不过就算你觉得不合适开发商也不会因为你自己把协议改了吧!
影响是会有的,但也要看你在哪个城市。在大城市影响是短期的、有限的。过去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武汉市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为:(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即824元/人;(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16平方米/人。 有买房租房等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400-606-6969咨询“新浪乐居房产百事通”,一个电话全搞定。
因公积金贷款没有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因此,公积金贷款房将不算“二套房”。 根据现行政策,如果市民在购买第一套房时选择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所以你不管买期房还是二手房都没关系。唯一就是你买期房要先询问一下开发商能否做公积金贷款。因为很多开发商都不愿意做。
摇号不会通知你的,要自己时刻查看消息的。在摇号之前如果没接到他们的电话那说明你已经通过审核了,如果接到电话那就没通过,只能下次重新申请。
lz童鞋,一点也不远!地铁2号线坐到淞沪路下,打个车起步价就到了!而且周边有江桥万达广场还有百联西郊,逛街吃饭是非常方便的!
合同里写着不能转租 但现在你只是想转租,但还没有跟他人签订转租合同,所以还没有达到违约。 如果和他人签订了合同,房子才是真正转租出去了,那时才算违约。
没合适的不买,住房子毕竟是一辈子的事,别花钱买个一辈子的不愉快,房价如下调,就更不开心了。市场摸不准,但国家在调控,这是一个事实。
没听说过啊,我都是直接跑楼盘看房,想当房奴还真不容易啊
想要一套合适的居所又哪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啊。我近期也正在研究这个越秀地产的网上实景看房服务呢~这个网上看房是真的不错,网上销售中心,打破了传统的看房模式,更是建立起一种新型、时尚而又便捷的方式,我是登录了那个越秀地产集团主页,然后直接点进各项目的虚拟售楼部的,里面可以了解越秀地产旗下各楼盘的详细情况啊,看房超轻松啊。 而且在它的网上销售中心还能直接点播各楼盘的3D宣传片,360度看样板房及在虚拟园林中漫步等等。很有意思,像虚拟人生的场景一样,不仅可以了解到售楼情况,选自己适合喜欢的,还可以同时娱乐一下啊~~很好玩。还有一个,你可以在看的同时,和那里的在线客服联系一下,那里是有问必答哦~~还能在网上和同样在看房的购房者聊天交流。 对了,一定不能错过的是,想要省下一笔的,一定要留意,就是在注册网上销售中心成功注册了以后,还可下载打印1万元购房优惠券哦,用于购买越秀地产旗下主要在售物业。 我省下的这一笔,就可以和老公开开心心的去个旅游了啦~~回来就能新房入住了~!哇咔咔~~~
公积金贷款有明确的房屋性质、面积和总金额的限制,这些硬件你要合格。其次,是否能够按时批下来,有些人说难,但我们单位同事办了都很容易的,不过我们是机关,不知道你的情况。
高氏集团旗下鹤问湖壹号6月26日开盘了,之前国际明星杨紫琼都出席了这个楼盘活动,开盘当天人山人海,呵呵 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了,当天活动力度也挺大的并且只接受vip会员的认购签约,后续也有些优惠活动。以下是我当天看到的优惠信息:1、 VIP卡3万抵5万;2、 一次性付款95折,按揭付款97折;3、 开盘当日每平米优惠100元;4、 七日内签约每平米优惠100元;5、 凭驾照每平米优惠100元;6、 签约前提供一张八里湖美景照或项目周边配套实景照(电子版和冲洗版各一),每平米优惠100元。
金沙洲那边现在N多个楼盘,二手的有城西花园、金域蓝湾、四季花城、恒大绿洲等;一手的有越秀星汇金沙,看小区配套和房子朝向,二手楼均价大概是在1万6左右,配套和朝向好的自然就不是这个价了,一手的话比较少,越秀星汇金沙刚好前几天开始发售,你可以着重留意下,开发商搞了个3D网上销售中心,能在网上3D实景看楼,你可以上去直接跟客服人员在线沟通,跟用qq一样非常方便,上面还能直接打印万元购房现金优惠券,还有其他一些优惠,具体你自己搜索下吧。
时间确实和地区有关系,政策不太一样,但是有一点肯定就是提取的前提必须是第一,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第三,退休离职等。什么时间可以提取最好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
反对。公积金的政策地区差异性很大,据我在北京的了解,公积金的提取和地区没有关系,他只要满足提取条件:第一,发生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等。第三。退休离职等就可以提取,所以在外地也可用公积金。 公积金的缴存可以由你所在单位开证明办理,也可自己缴纳。
简单的说,公积金是强制性的政策,而住房补贴不是,是根据单位的性质和效益由自己决定,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后发放的。大部分二者都按公积金帐户管理。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调入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同时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账户随之取消。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帐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帐的帐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帐户帐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第一,可以提取,你所在单位应该为你代办相关手续 第二。不能在异地提取。因为一个人的公积金帐户是唯一的。除非进行公积金帐户的转移(工作调动、移居等情况下办理)到异地之后,才能在异地办理。
收费 1、契税:总房款×1.5%(144m2以上含144 m2、单价5680元/ m2以上含5680元按4%计算) (交财政局) 2、维修基金:面积×2300×2.5%(2300元以上按2300元计算) 总房款×2.5%(2300元以下) (交房产局) 4、担保费(10年以上0.9‰,10年以下0.8‰) 5、房证及抵押480元
按你现在的月还计算到07年1月就可以,不过你要提前还的话要在12月申请银行批准你才可以提前还要不你到1月还是不能还呀
我觉得不应该呀,不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贷款后自己手里肯定有一份合同,不是正本就是副本,要不然怎么叫合同呢?如果没有,可以到银行去复印。反正我经办的公积金贷款都是要给客户一本的。而如果是公积金一手房贷款,那可能涉及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了,你应该有副本或正本,如果没有,完全可以去复印
我们这里也是一样,7月份调整是以上一年底的工资台帐(税前)为基数,然后按公司内部的缴纳比例(8%-10)为个人缴纳,所以,象你说的情况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明年的就是06年底的时候工资台帐计算
你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这个政策不知道是否全国统一呀,我知道的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大概是以下三种:第一发生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第三退休离职、移居等。所以你公积金贷款后完全可以拿着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同时你的第二个问题就回答了,既然已经发生了住房消费,那么还清后依然可以提取呀。 你应该核实你的第一个问题,我认为应该能做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和房屋的开发商咨询,看看他们的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是否与代办公司,据我所知,一般开发商都和这些公司及律师有合作。 程序一般都是固定规定的,现给你参考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 3首付款发票 4房屋买卖合同 5学历证明 6职称证明 7借款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部领取|) 8个人信用评估报告(管理部领取) 9抵押物评估报告 10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 11单位售房实施方案及售房请示 14当地房改办的批复 15收入证明。以上肯定不足,且各地要求不一。仅供参考
1、省级以下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垂直管理的; 2、中央级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但日常工作是由建设部代管的,公积金政策是由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同时这几个部门还组成了公积金管理联席会议来解决重大问题。
等额本金的话就是银行所谓的递减的还款方式,每期偿还的金额不一样,要自己留心存多少钱进去,总利息支出较少。这种还款方式开始的时候偿还的金额较大,以后慢慢渐少。 等额本息就好理解啦,每期偿还的本金跟利息已经按贷款年限平均算好,每个月扣款前往银行账户里存固定数额的钱就好啦。每个月都还一样多,直到结清。
新《公司法》实施之前,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于法律上并无障碍。新《公司法》实施之后,资本公积金不可以弥补亏损。但可以转增股本、向股东分配利润、扩大公司经营。
1。开发商给你办理产权是否进入程序,如已进入程序,不可改名。 2。你的房已经一手交易完毕,你再卖出应是二手房,应进行二手交易。 3。如开发商同意改名,把钱收回即可。
如果是在已经有了产权证的前提下(即你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 第一,还清贷款 第二,解除抵押 第三,出售
成都地区有一些是都包含在房价里了,有地方因为这个都打过官司了结果是业主赢了 去网上搜吧 不过还是大部分是自己给钱
以前的天津没有对城市进行改造.这几年的规划改造的有些规模了.房价还会上升,但节奏会放缓的.
你好!房价上涨的原因很多!总的来说上涨是总的趋势! 你可以看下影响房价的原因: 影响房价升降的因素 (一)土地费用。包括:(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地费;(2)城市建设配套费;(3)拆迁安置补偿费。此项中的(1)今后必定继续上涨;(2)绝无下降的可能;(3)上涨的可能更加快。 (二)前期工程费和房屋开发费。包括(1)规划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三通一平费;(2)建安工程费;(3)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4)基础设施建设费。此项中的(1)、(2)在物价快速上涨时,推动房价刚性上涨;(3)、(4)绝无下降的可能。 (三)开发管理、销售、财务等费用,税费和目标利润。此项的税费一般是不变化的。其它在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经营好的,不同楼盘有不同的可下降空间。但旺销时就都成了开发商利润。 (四)物价走势。通货紧缩,物价走低,抑制房价并使之下降;通货膨胀,物价走高,房价必定攀升。1994年的宏观调控,是以降低通涨率为目标,房地产市场受此影响,而且因为买方需求不足促使房价回落。这次宏观调控,是为了持续平稳增长和防止大起大落。今年国际石油价格始终在高位运行,国内物价通涨率达到8%;股市长时期走低,难见起色;而购房按揭利率仅为4.7%,所以买房无论自用或投资都是正当其时。因此房价在今年1—3月份全国平均上涨10.2%,高出物价上涨指数4.5个百分点。 (五)贷款政策变动和贷款利息升降。贷款利息升降将严重影响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和销售。国家现时的贷款政策,使大中城市6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房价已经早已相对下降。按揭利率相对降低,将使还贷压力减轻,促进需求;按揭利率提高,必定抑制消费,导致房价趋降。 (六)经营城市理念与土地供应量。各城市经营城市的理念其核心是多收取土地出让金,这已导致经济实用房供地难出,推动房价走高。土地投放量过少、规划上过份追求低密度花园景观洋房则必然促使房价走高。能否投放相当比例的经济实用房用地将从根本上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以大连为例,中山、西岗、沙河口三区因地价高供地少而房价上升最快,新房价位已很少有每平方米4000元以下的。而在北海由于土地供应充足,上涨幅度有限。 (七)居民收入水平与城市动迁。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住房质量、环境、科技含量等有了更高的要求,使住宅档次在提高,房价必然会上升。这在经济新区最为明显;反之,经济衰落地区,房价上涨有限而下降时幅度最大。城市动迁补偿随着经济的发展必定会节节上升,推动房价走高。动迁不但会增加开发的刚性成本,而且补偿的动迁费强烈拉动房屋消费。2002年,大连的老市区动迁由于主要是工厂搬迁,其补偿不能形成购房消费,使得房市受到抑制。2003年,由于加大了住宅的动迁力度,以市内动迁住宅50万平方米计,每平方米均补偿2600元,将有13亿元进入房地产市场,再结合相匹配的购房按揭贷款,于是房价开始步步走高。而北海居民收入水平低、城市动迁规模小,所以房价上涨幅度小。 (八)开发效率。开发效率高,房价有降的空间。开发效率低、建设周期过长,必造成房价高位难降,最可能成为死盘。 (九)个别开发商的概念炒作误导。概念炒作误导拉升房价,使其背离实际价值。房市虚火上升。 (十)2005年社会发展七大趋势。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预测:(1)经济将继续高速增长。(2)“入世”保护过渡时期到期,垄断行业改革到关键点。(3)农民市民化的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4)老龄化问题逐步显现。(5)劳动关系的紧张会造成普通劳动力供给的虚假短缺。(6)子女教育费用将对家庭消费倾向产生重大影响。(7)代际之间的价值观念将显示出更大的差异。这七大趋势将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房价的升降。
房价上涨的曲线和老百姓的收入增长的曲线肯定有一个交点,就是一个平衡点,因为房价上涨超过了市场能够接受的程度后,就会有价无市,北京现在很多高价的楼盘就已经出现有价无市了。
他们要是故意拖欠我该怎么办? 你发一封律师函给开发商,书面证明你已经对此事申诉过了 要是要收取我的违约金,我知道他们不能收取我违约金,如果他们要收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我的权益? 没有开盘就收你定金是违规的,你可以去房产局投诉,一投一个准.
从这次全国“两会”后的情况来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明显的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有单位自建房,这是属于福利保性的,由政府主导来解决;另一块是商品房,但受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规定70%的90平米以下的小套型,并且“双竞双限”,也就是说有70%的小套房是限价的商品房,同时还有其他多项政策在调控。 所以,可以预期社会上的商品房价格,目前是要涨也不会有很大的上升幅度了,而且还主要是在占30%的超大型商品房方面。也就是说,市场上的房价一定会逐步下降的。
朋友多了,气候,饮食都适应了.回到家乡比较之后,会爱上广州的.
政府一直在喊着降低房价,可是,银行的利率在涨,地皮在涨,原材料在涨,还有工人的工资、、、、、、众多的原因 房价降的可能性很小,只要不涨都可以了。 纯属个人观点
一般般吧!如果是跟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相比就根本没法比!但就自身而言就是在不断提高了!一般的公务员(像我父母)月薪就大概在2000-3000元左右。如果是教师就应该是1000元上下,重点中学的教师就有2000以上。如果是在企业工作就不太清楚了。不过湛江普通市民里工资最高的就应该是位于湛江坡头区的南海西部石油的开发区的相关部门及属下的各个电信、机械公司。那里的一般员工月薪起码在3000以上,而中层的领导、科长则起码是4000、5000、甚至是6000元,而老总级别的则甚至是10000元或以上,年薪十几万。不过如果是想置业的话,老实说那里实在不太好了,据说房价很贵,而且去市中心购物的话,则要坐途经那里往返湛江市区到下面一个叫吴川的市区长途汽车,来回一次6元!去一次就起码20分钟。当然,最近也已开通了一路42路公交车往返两地,2元一次,实惠些,但又得专门去公交车站。 至于市区房价我就不太清楚了,只知道大概在3000元吧!不过近年来湛江的房价是不断在上升。有的地方甚至是早几年的几倍!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吧!如有不属实的地方请见谅。因为我还只是高中生,这些都是平时听父母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