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拿到退工单?
我上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公司书面回复不同意辞职,要我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支付违约金.虽然我愿意支付全额违约金(虽然它并不合法),但我估计公司仍然不会给我开具退工单或者辞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十日之后,无论公司同意与否,劳动关系都已解除.但我不解的是,在这样情况下,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开具退工单,我该怎么办?
你的担心并非多余,因为现实生活活中存在着太多这样的事例。 你上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只是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虽然从理论上讲,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即告解除,但毕竟辞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公司不接受你的辞呈,是要向你主张违约金的。
你现在遇到的公司要求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就是例证。 因此,你准备用支付违约金的办法换取公司同意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的做法是正确的。 但如果支付违约金后,公司仍然拒绝为你开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即你所说的退工单),则公司的做法就是违法的了,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
只是解决的方式已不再是你与公司之间,而是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来解决了。 相关链接: 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2、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规定的只是通知,不是要经过单位批准,所以,根本就不存在单位同意不同意的事。单位的书面回复本身就是非法的侵权行为。因此,你的“三十日之后,无论公司同意与否,劳动关系都已解除”的观点是正确的。 你说的“退工单”在法律上没的这个概念,按我的理解应该单位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但这不适用于你啊,你不是被单位辞退的,你是主动辞职的。另外,由于单位辞退员工是要给予补偿的,单位是怕你拿了这“退工单”找他们要补偿吧。哈。 当然,如果这“退工单”不是这个含义,而是办理社会保险迁移的手续或档案的介绍信证明信之类,如果单不给,则得与他较真了。你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我国《合同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