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选择不当有何风险?
仲裁机构选择不当有何风险?
由于仲裁的快速简洁等特点,越来越多的人在发生纠纷时倾向通过仲裁来解决。在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选择仲裁这种合同救济途径时,也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下面律师就对仲裁选择不当时可能发生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仲裁机构选择不当时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自由的选择仲裁机构,但由于仲裁机构本身的特点或者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相关法律知识的不够了解,在仲裁协议订立时,可能会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选定德仲裁机构。
例如仲裁协议中只写明“如果本合同发生争议,用仲裁方式解决”或“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是在仲裁协议中却没有指明具体是哪个仲裁委员会。 2、错误地填写了一个不存在的仲裁机构的名称,如“在发生纠纷时,交由北京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或者“交由海淀区商业仲裁委员会裁决”。
3、在机构的选择上产生逻辑上的错误,如“发生纠纷通过××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应当了解,在发生纠纷时,只能选取一种方式来解决,提请仲裁和到法院诉讼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当事人会面临在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认定此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律风险,从而导致当事人需另行签订仲裁协议或寻求其他合同救济途径的结果。
答:一、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怎么办 仲裁协议约定可以向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其中的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协议只约定了仲裁地点,且约定地点只有一...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