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怎样选择仲裁机构?
在涉外仲裁中,应当怎样选择仲裁机构?
就涉外仲裁而言,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主要有以下 几种情况:(1) 选择在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时,一般都会力争将争 议提交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样做除了便于仲裁和对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可以信任的因素外,更重 要的是当事人对本国的仲裁机构比较熟悉。
(2)在对方当事人所属国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对方当事人极力坚持,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在本 国或者在第三国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协议的情况下, 往往作出这样一种选择。有时当事人一方出于某种策略考虑也可能与对方达成这样的协议。(3) 在第三国或者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双方当事人就选择仲裁机构难以达成在其本国常 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作出一种妥 协性的选择,即在第三国或者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实践中,选择第三国仲裁机构,主要应从以下 几方面因素加以考虑:一是该国对我国比较友好;二是 该国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规则比较完备和公平合理;三是 该国的仲裁机构有较好的业务能力和国际信誉;四是该国是1958年《纽约公约》的成员国,以便于仲裁裁决在 外国的执行。
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有国际 商会仲裁院、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地区性的常设仲裁机构有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商事仲裁中心、美洲国 家间商事仲裁委员会。内国常设仲裁机构有瑞士斯德哥 尔摩商会仲裁院、英国伦敦商事仲裁院、瑞士苏黎士商 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实践中,除了按照上述几种方式选择仲裁机构以外, 双方当事人有时还会采用一种更为灵活、方便的方式, 即在仲裁协议中并不明确规定将合同争议提交给哪一国 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只规定发生合同争议时应提交被诉方国家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答:仲裁机构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仲裁法》第 24条之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 内,认为符合...详情>>
答:应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普通职业 教育与培训机构继续在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发挥主体作用,逐步形成残疾人 职业教育网络;残疾人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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