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在论”哲学的主张是什么?
“新实在论”哲学的主张是什么?
“新实在论”的主张是:1. 存在既不具有唯物主义性质,也不具 有唯心主义性质。2. 存在是“中性元素”的总和。3. 这些元素视情况而异,或者具有物理 意义,或者具有心理意义。4. “中性的”客体直接进入主体的意识, 就变成了“心理的”客体。5. 当客体不包括到认识论的情况之中时, 便作为“物理的”客体表现出来。
问:哲学问题“凡是唯物的都主张世界是可知的”请老师帮忙解释一下为什么?
答: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据本人所知的哲学知识回答如下,希望能给予启迪: 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即“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的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