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中国籍旅客携带进境物品是怎样限量的?
海关对中国籍旅客携带进境物品是怎样限量的?
第一类物品(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 人民币1000元及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自用合理数量范 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 品每种限一件。第二类物品(烟酒):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 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 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
75 升以下);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 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第三类物品(完税价格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范围内 的物品):我国常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留学人员、访问 学者、赴外劳务人员、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远洋 船员每满120天,准予免税携带进境一件。
超出免税限量仍 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征税放行。征税限量和免税限量相 同。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准予在本人免税限 量内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1辆。详细情况请参见“附录八”。
答: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的第一类物 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 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一件。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