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事业单位.2005年我给他买了两份人寿的康宁和两份康恒终身保险.今年,我们这里的事业单位才统一办理了医疗保险.请教:如果报销时,一个收费单据,怎么报销?它们报销的时候,会不会以为彼此,而有不赔偿的情况发生?谢谢。
不用担心,康宁和康恒终身重疾险是一种提前给付的健康险,是以医院的重大疾病确诊书作为理赔条件,而和传统的补偿报销型健康险是不一样的(采用事后发票报销),2者没有任何的理赔冲突!
是这样的。 如果住院,花了药费的先拿去给社保报销,然后剩余的部分再拿去给商业保险公司报销。 这样自己花的钱就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