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妻子户口迁入辽宁,30年后分土地是否合法
结婚后妻子户口迁入辽宁省开原市, 即丈夫户口所在地,但当地政府说30年后才可以妻子才可以分到土地,而且当地如有人去世,也是在30年后土地才被收回,请问一下,此种问题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妻子结婚把户口迁入丈夫所在地农村的即成为该村的村民,就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但由于村里原有的土地都承包出去了,却在法律规定的三十年内不变,不能任意收回,这在村干部的口中叫做“生了不添,死了不去”,有人去世时,只有这家的户口销了,即在本村没有农业人口了,村里才能收地,所以指望从这方面提到土地是可能性不大的。 另一种可以收回土地的是全家变为非农业户并进入城市定居的,但这也是可能性太小了。 不过你可以看看村里是否还有“机动地”。国家在五年前就保留禁止了机动地,但目前有许多农村依然还有保留,并临时租给村民或其他人使用(一般都没有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合同和土地使用证),有此情况的,你可以找村里要。
是合法的.要看土地承包合同的时间.
答: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条例规定,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你想要把现在的户口性质和户籍所在地改变,得再等一等,因为中国现在正着手准备对现有的二元制户口(即你所谓...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