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发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正确的吗?
科学家发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正确的吗?如果不正确 那么科学家发明武器就正确吗? 科学家从事国防应基于什么标准?
这是典型的西方式思维. 武器的意义不是其自身决定的,而是由人决定的.武器的发明是由工程技术人员实现的,但武器的生产/使用/开发/应用/试验/采购都不是工程技术人员所能决定的. 其实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不是某个高新技术,而是那些最平常的技术和装备.如AK47,M16等.倒在这种枪下的人远远超过了原子弹的杀伤人数. 而且也正因为它们是简单而广泛,所以,它更可能会用来杀人,而真正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到现在也只用了一次而已. 这正是历史的嘲讽.
正确的 正是因为没有先进的武器,伊拉克宣布科威特从地球上消失; 同样,因为有更先进的武器,多国部队将侵略者伊拉克赶出了科威特的领土。 但由于国际上非正义力量的支持,当时并没有完成对伊拉克本土的军事力量以致命的打击。但这不妨碍国家正义力量在十多年后对伊拉克侵略者的毁灭性打击。
待世界真正和平的那一天,那些从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科研人员将被注射毒药文明地死去,授意他们做事的人将采用传统的子弹死亡法,或者,直接给他们绳子。
如果地球上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小行星撞地球的时候我们怎么办呢?那时候,我们就该感谢制造原子弹、氢弹的科学家了。
无所谓对错,就像发明了一把刀,可以拿来杀人也可以切菜。 同上。可以杀敌人也可以搞屠城。 应该基于人道主义标准,完全自卫不侵略的标准。实际上根本没人遵 守。
答: 只要石油不枯竭,坚决拿下伊拉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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