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领养一个赈灾的孤儿
我想领养一位3-4岁左右四川震灾的身体健康女孩,因为我本身就喜欢女孩,而自己已经带了一个女孩.现在15岁,在上初中.我自己特别喜欢女孩,又想帮灾区做点贡献.所以,和家人再三商量后,决定收养一个女孩.我会像对待亲生女儿一下对待所收养的孤儿的。 我叫张万洪.联系电话1 73. 1 87 我是绵阳游仙区建华乡太平村1组人
你好!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愿你一生平安! 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由于涉及到领养法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还请周全考虑下实际情况或向相关机构、部门询问。 因为涉及到领养法的问题,所以请咨询红十字会或者孤儿院。 领养咨询热线电话: 四川省民政厅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84423065 民政部中国收养中心联系电话:(010)65545199;传真:65548811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热线电话:(010)65139999 以下网站正在报名登记领养地震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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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在旧中国,领养是为了“传宗接代”...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