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改非
我想把沿街住房改成商铺,请问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实施居改非?因为看到都是说: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用途及性质.可我也是想通过正当的途径去申请审批,还是现在都不允许这么做呢?(如可行又该怎么去申请呢?要向哪些部门申请?)谢谢
具备条件的临街的住宅房屋,可先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在不改变原建筑设计结构的情况下,根据规划设计部门的设计规划,进行适当的改造(如窗改门,加台阶等),改造后经设计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后,报房产部门请求变更房产证的房屋用途。批准变更后,即为商用房了。
楼主说的不错,关于居改非,是有严格规定的。如《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我国《物权法》第77条还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所以,你若想顺利的将住房改成商铺,正确的途径是,先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然后报原审批的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再向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用途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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