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物权法的一条话?
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关于物权法的这句话,应该如何理解?最好举例,谢谢
这句话说明抵押权人获得所有权时其原有的抵押权的顺序依然有效,其依然可以对抗次序在后的抵押权人. 例如甲以房产作为抵押,分别从乙丙抵押借款各10万元,乙登记在前,后甲将房屋卖给了乙,乙取得房屋所以权,但因经济困难乙拍卖房屋得款18万元,这是乙可以主张抵押权在前对抗后丙的抵押权,即丙只可以取得8万元.
本人愚钝,怎么没发现《物权法》有此条规定?
答:还是举例子吧:甲一房屋先后抵押给乙和丙,如果甲后来把房屋卖与乙,则乙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丙此时对房屋抵押权要在扣除原来乙的抵押份额后才能行使抵押权。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