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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分析一下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有什么漏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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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分析一下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有什么漏洞吗

因赔偿问题想申请仲裁,请帮看一下这份申请书有没有漏洞,如依据、证据是否充足?请求是否合理?申请仲裁还要什么材料等等。谢谢!!

因赔偿问题想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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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9-26 19:14:51
      为便于你逐一对号,我以在该申诉书中加方括号[ ]的点评了。
    劳动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
    1、李弟,男,2003年 月 日出生,广西××县××镇××村人,住址:广西××县××镇××村,李弟的监护人:×××
    2、×××,男,年月日出生,广西××县××镇××村人,住址:广西××县××镇××村
    3、×××,女,年  月  日出生,广西××县××镇××村人,住址:广西××县××镇××村
    被诉人:
    [应为“被申诉人”]
    东莞×××厂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职务:     。
       申诉原因:[格式错误!此项内容应写在“事实与理由”里,不应单放在这里。] 被诉人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报酬总额为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被告未尽上述义务,致使申诉人未能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诉人应承担差额填补责任。
       请求事项:[应为“申诉请求”,并放在“申请原因”(应为“事实与理由”前)] 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应得抚恤金的差额65546。16元元及一倍的经济补偿金65546。16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的直系亲属杨×生前是被诉人的员工。
      杨×于2007年12月14日00时00分在贵厂下班途中因车祸死亡。东莞市劳动部门于2008年3月00日认定杨×属工伤死亡,并以被诉人为杨×办理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额每月913元为基数计算,支付了申诉人一次性抚恤金共116133。6元。而杨×生前上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是月均1428。
      3元,根据国务院颁发《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依此计算,社保所应支付申诉人抚恤金181679。76元。综上,申诉人实得到的比应得到的抚恤金少了65546。
      16元。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未按杨×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是造成申诉人未能足额获得抚恤金的原因。 仲裁证据: 工伤认定书;职工因工工伤亡待遇决定书;杨×与东莞××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杨×生前上年度在东莞××厂务工时的工资收入证明(存折及厂方开据的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就业证;申诉人的代理人与厂方就此事协商的谈话录音。
      [录音证据必须另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证明此录音来源合法并无胁迫欺诈,才能成为合法证据]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2008年 月 日 附: 1、副本 份; 2、证据材料 件。
       另:《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就是说工资是以“月缴费工资”为基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被申诉人为杨×办理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额每月913元为基数计算,是有法律依据的。且这是国务院的规定,效力大于省规定,以此为由可能会得不到支持的。要特别注意了! 再一个,此争议实质上是与“东莞市劳动部门”之间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仲裁(让劳动部门自己仲裁自己,那不是用他自己的刀削自己把么,你能赢么?)应该是先向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北***

    2008-09-26 19:14:51

其他答案

    2008-09-26 14:42:41
  • 1、不能用“贵厂”,应该是“被申请人”。
    2、其他基本可以了。
    3、计算的过程可以作为证据列明。
    其实格式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内容。广大的劳动人民不可能专业地按照格式书写,只要能够说明问题,能够点到“睛”就好。
    

    学***

    2008-09-26 14: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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