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刑事案件中,法院下达的判决书如何送达家属

首页

刑事案件中,法院下达的判决书如何送达家属

刑事案件中法院下达的判决书一般以何种方式送达到家属及当事人手中?(家属能直接去法院去取吗?因为不想他们直接以挂号的方式寄到家里去)如果判的是缓刑,在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多长时间内不上诉的话,人可以放出来?希望各位专家能给宝贵建议,当事人在缓刑期间不会再受到司法部门的任何骚扰吧,他们不会有事没事的经常找茬吧,请指教,谢谢!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12-11 15:11:0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采取电话通知到庭宣判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指对已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如果关押的,则应该开庭宣判或到关押场所宣判) 若您不希望邮寄送达,可先行与审判人员沟通,要求到庭宣判并领取判决书。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一般情况下,考察机关不会经常"骚扰"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只要他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再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可。 。

    律***

    2008-12-11 15:11:04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刑事诉讼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