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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泰两全保险(2003版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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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泰两全保险(2003版分红型)

我父亲2004年买的国寿鸿泰两全保险(2003版分红型),我父亲去年去世了,还有几个月保险到期,他们说提前领可以拿钱多一些,请问是不是这样?具体怎么算?当时存了3万,谢谢。

好评回答

    2009-04-06 11:12:25
  • 你好,国寿鸿泰两全保险(2003版分红型)是一款定期分行寿险,由于你是一次性趸交保费,没有什么提前领会多领些,现在你父亲是在保险期间内出险,享受到的理赔金为:身故保险金+分红。
    建议尽快联系国寿报案理赔,联系代理人或95519 

其他答案

    2009-04-05 11:46:38
  • 如果你还有你父亲的身份证(去世之后因为某些原因没有注销),那么你可以等到保险到期之后去保险公司做正常的期满给付,这样你就能拿到全额的保险金。如果没有身份证,也最好等到期满以后再去保险公司做正常理赔,别提前去,提前去办钱肯定少。
  • 2009-04-03 16:17:52
  •   请你尽快与所在地国寿分支机构办理理赔业务。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3版)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保险金的申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理赔服务 客户服务监督投诉/理赔(给付)电话:95519 理赔流程 (一)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及时通过以下方式报案: 1。拨打我公司服务电话95519; 2。直接到当地柜面; 3。
      通过代理人; (二)请您按照《理赔项目应备文件》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柜面申请理赔 (三)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审核您递交的申请,如材料不全,我公司将通知您补交相关材料 (四)公司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通知权益人领款或其他处理决定 服务项目应备文件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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