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
请问房屋赠与是不是必须父母双方均在世才可办理吗?如有一方先过世了就无法办理赠与吗?房屋赠与或继承那一个更合理,费用低。
父母赠与子女要父母都在世,如果一方过世要先办继承,先继承过世方所有的份额,再由在世方赠与。 继承不用交税(没有契税营业税),但需要公证,有公证费2%左右。 出售继承的房屋不用缴20%个人所得税。其它税和一般买卖一样。 赠与除了公证费还有3%契税、如果购买不满5年的,还5.6%的营业税。 出售受赠与的房屋要补交20%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出售,而仅自住不用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想出售房屋,就按买卖化算,买卖可以不需要公证(如果有买卖公证,公证费是赠与公证费的10%),买卖的契税是1.5%,个人所得税是1%,免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一、请问房屋赠与是不是必须父母双方均在世才可办理吗? 不能一概而论,通常情况下房屋赠与只有父母双方均在世才可办理赠与。 二、如有一方先过世了就无法办理赠与吗? 当然可以办理赠与。因为一方过世时起其所拥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之拥有的财产就变为遗产,此时由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即按照《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那么,在世一方因另一方过世而依法分割属于自己的房产和依继承法而继承的房产,就为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当然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
三、房屋赠与或继承那一个更合理,费用低。 从司法实践来看,各地执行情况不尽相同,但通常显现出继承相对赠与要费用多一些。 四、如果作继承公证的话,以后房屋买卖时是不是免除20%个人所得税。赠与的话买卖时需交个人所得税对吗?。 两者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
因为两法律关系的结果都是受赠人或者继承人取得了不动产物权,此后受赠人或者继承人处分受赠后或者继承后的不动产都是处分自己的不动产。因此,受赠人或者继承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款、财产转让所得;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第五款:“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之规定,交纳20%的税 。
赠与,需要你及原来房屋产权人一起到当地公证机关去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费用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同时还有评估价,然后凭公证书,双方身份证,产权证等去当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税费为房屋评估价值的3%,免个人所得税; 3)。是否是直系亲属,赠与税费都是一样的; 4)。
赠与合同在什么地方签,都是同样效果; 5)。房屋评估价值的3%; 6)。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公证,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1%,还有房屋评估价值。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
1、如果房屋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房屋赠与必须由父母双方共同做出,否则,就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由于是赠与,自然需要赠与人健在(均在世)才可办理。 2、如有一方先过世了并非就无法办理赠与了,但由于一方先过世,属于逝者的那部分产权需要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故赠与人只能赠与属于自己拥有的那部分产权。 3、若没有其他继承人,法定继承的优势要大于房屋赠与。
答: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1996)第088号文...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