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样才能辞职?
我是7月5日进的这家公司,由于工作量太大,每天上午连续工作六七个小时,下午还要再干四五个小时,实在受不了,就向班长询问辞职的事,被主任给训了一顿,说是做不了一年半载的别想辞职,我听说只要提前三十天就可以的事,在这里就不行了,我问过好多员工,他们中也有好多几个月之前就写了辞职信,直到现在还不能辞职,说是主任不批,我想问,我能走吗?怎么辞啊?再这样下去我真怕我的胃,我的身体会圬掉,真心的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可提出书面申请,如到期不办理手续,可申请劳动仲裁。
从你说的情况,这应该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这规定看,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就通知单位就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则是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这里没有规定要有什么人的同意或批准,所以,你要依法提前通知了,到时就可以走人,不用管他们是否同意。这是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 另外,法律规定的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部分应当支付加班费。并且,你此提出解除合同,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你在此工作不半年的,应该按半个月工资补偿。 以上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你好: ——★如果“每天上午连续工作六七个小时,下午还要再干四五个小时,实在受不了”的情况属实,明显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8小时工作制的规定。(除特殊工种外,加班是要征得劳动者同意的)仅此一条,可以持有效证据到劳动局举报,并要求辞职,你还可以获得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或者以一个月的薪水代替通知期。 建议你,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最后工作日。如果单位没有答复就视同同意。然后离职。单位很可能扣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答:还是多注意吧!别去了,以后光后悔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