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辞退,赔偿问题
本人在海淀区一家公司工作,于2009.8.14被公司辞退,有离职证明。合同是2007.5.1-2010.5.1。工资是2500=1500基本工资+500绩效+500岗位工资,每月都是发2500,有银行凭条为证。 离职时让我签了个协议什么的,上面离职金额是6900=1250(截止14号的半个月工资)+400(欠我的奖金)+1500*2.5(按基本工资算的工龄补偿)+1500*1(按基本工资算的代通知金) 疑点:劳动法规定赔偿金,代通知金按实际工资2500算,也就是公司应当赔我10400=1250+400+2500*2.5+2500*1。 去仲裁我能要回来吗? 二。3险1金 3险是2008才开始上,少上了一整年。而且是按1500基本工资上的。 疑点:能不能让公司把少上的一年补给我?是否应该按2500实际工资上保险,能否要回差额? 一金(住房公积金)在劳动合同里没提到,至今也没给上。能否要回来? 截止到现在(2009.9.8)为止,公司只给我发了1250+400,而且打电话问,公司也找借口说很忙。 我觉得只能仲裁了,大家能不告诉我怎么准备仲裁材料,怎么去仲裁?谢谢了
1、经济补偿的金额,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而你的实发工资为2500元(1500基本工资+500绩效+500岗位工资),符合《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情况。
应做为计发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公司只按基本工资1500元发给经济补偿是错误的。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 耽误你从2007年5月参加工作,而公司从2008年才开始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3、住房公积金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提到,公司也未给缴纳,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公司辞退你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需要向你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
即使是你被迫与公司签订了所谓的离职协议,使公司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但经济补偿计算基数错误,且直至今天“只给我发了1250+400”,是不能够接受的。 建议立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8750元;补交欠缴的2007年5月1日起至2008年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等。
仲裁所需资料如下: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仲裁委);离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开庭时提交);发放工资凭证(银行凭条);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等。
你去仲裁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
答: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已经6年了,2008年10月,因与外籍主管产生矛盾,经调解无效后被公司辞退。而我的合同要到2008年12月30日才到期。请问,我可以向公司索...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