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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一年零7个月了工厂没帮我买社保,我辞职能拿到社保补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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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一年零7个月了工厂没帮我买社保,我辞职能拿到社保补尝吗?

我进厂一年零7个月了工厂没帮我买社保,我辞职能拿到社保补尝吗?我进厂一年零7个月了工厂没帮我买社保,我辞职能拿到社保补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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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0-01-08 22:01:41
    所有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女职工生育保险。
    单位不给你办,肯定不符合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让他们查处你反映的问题。单位应该给你补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同时你个人负担部分也要由单位扣缴给社保机构。也可以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解决你的问题。
    如果给你办理了失业保险,你辞职后暂时没有工作,还应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当地最低工资的75%)和医疗补助。
    另外,你如果以单位不及时办理各项保险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领取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龄1年补偿1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
    

    闲***

    2010-01-08 22:01:41

其他答案

    2010-01-08 14:46:35
  •   单位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条,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一定的双倍工资。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4、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如没有,其应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经提前通知你了。
       5、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实***

    2010-01-08 14:46:35

  • 2010-01-07 16:59:16
  • 国家基本社保分为“五险一金”或“三险一金”。“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但不是法定必须缴纳的。“三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五险”是多了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企业只要聘用人员,就必须签订合同,同时要缴纳保险。在实际情况中,企业不给缴纳保险的情况也非常普遍,国家短时间内也很难彻底根治。
    当初没有缴纳保险,肯定不会享受到保险待遇。作为职工离职之后,在收集好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争取补缴各种保险,同时也可以获得原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偿。
    

    狐***

    2010-01-07 16:59:16

  • 2010-01-06 15:19:44
  • 社保补缴,但是你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冒***

    2010-01-06 15:19:44

  • 2010-01-06 13:05:05
  • 去工商部门查一下,这企业是否个体工商户,如是就难了;假如是公司性质就去当地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补缴.

    秋***

    2010-01-06 13:05:05

  • 2010-01-06 12:56:16
  • 进厂一年零7个月了工厂没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关系,有权要求工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等,不存在社保补偿。

    海***

    2010-01-06 12:56:16

  • 2010-01-06 11:04:21
  • 社保一般不是补偿,是补缴。
    需要证明你在这家工厂里工作了一年零七个月的证明,比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等。
    用这些资料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中心申诉,应该是可以补缴的。

    j***

    2010-01-06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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