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全部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答案补充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答案补充综上所述,形成了无形资产的,其计税基础按我的答案来处理。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费用按答案补充里的加计50%来处理。
呵呵新税法规定,对于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50%扣除,即150%了O(∩_∩)O~这个在注册会计师的税法书里有提到,新版的税法书应该也有全部
问:题目中没有说明是应纳税或可抵扣差异,如何确定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是递延所得税负责呢
答:在弄懂这个问题之前,楼主必须先理解——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税法规定以后还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详情>>
答: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范围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事项主要有三种情况...详情>>
答:这是由于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别造成的。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的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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