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业主自治”在中国实现的最大困难是?
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只有选举出具有公信力的业主委员会,才会实现业主自治的目标。目前,许多城市的居民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又如何自治?事实证明,这项工作必须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协助,才能顺利完成。而实际上,这些所谓的有关部门根本就未把这项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予以重视,既没有指导更没有协助,完全是一种不作为的状态。他们之所以持这样一种态度,是因为做与不做,与他们的业绩完全不搭嘎,与他们的升迁不沾边。 这或许是业主无法实现自治的最大困难。
答:一、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定位 业主,即住户,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对其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主体。业主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