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为什么“同居”不算违法了?
如果,男男女女,这么不检点,这社会岂不是乱了? 乱了!乱了! 为何以前,“同居”算违法,现在没人管了?
新修改后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同居,做了两方面的规定。一方面,针对双方均未婚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另一方面,针对有配偶的同居作出了规定。 对于双方均未婚而同居,法律采取了宽容的、基本上不干涉的态度。即同居双方的行为是不违法的。如果同居双方想分开,自己解决就可以了,如果起诉仅仅要求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但是,如果是要求法院分割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或者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依法受理并裁决。 对于有配偶而同居的情况,法律则采取了严厉的、惩罚的态度。即有配偶的一方如果与他人同居,法律是予以禁止的,而且离婚时,有配偶的一方的配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即要求与他人同居的一方进行精神赔偿。
因为这是男女双方都有需要,而且双方出于自愿原则,不过,要小心未婚先孕……
以前算违反吗?啥时候?
因为时代不同了,就像一夫多妻妾当年不算违法一样。
现在的小轿车和住房子都有分期付款啊!那总不能因为没给足钱,就说,这车是偷的抢的吧??
大部分原因是受了西方性开放论(特别是美国)的影响以及世界范围内性意识改变而产生的社会结果。我们居住的社会现在资讯发达,在媒体等无孔不入地渗透着有关性开放的信息(包括同居)之下,人们对性行为方面也比以前的看法宽松多了。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如果还像以前那样以法律的手段严厉惩罚那些“不遵守性道德”的人的话,那就显得太不合时宜了。因此,“同居”就成了目前来说不受法律惩治的社会现象。但相信也是有时代周期性的。
哈哈 现在正常 哈哈
只是教育方面出现了问题,跟法律没关系。
自古而今,男女有缘;你情我愿,此事不鲜;助纣为虐,还有权钱!不犯重婚,司法不管;不成强奸,公安不管。
是社会的进步? 是社会的倒退? 千千万万的人正在思索中。
以前叫做“非法同居”,应该是指未经法律承认,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按这个标准现在也一样,但是这并非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并不会专门有人像扫黄打非那样去取缔。这是我的理解,并不专业。
法不责众,年轻人非婚同居的太多。
恶法只讲法律,不讲自律、他律,良法限制法律调整范围。少管别人的床上事是立法思路的进步,实事求是地赋予个人情感婚姻方面更大的自由。 同居是现象,婚姻状态是本质,不构成危及婚姻关系的应该不违法。 ·事例1:一中年同事的母亲,在丈夫先走后与鳏居“表舅”同居,关系实质无非结伴照料,都是快70的人了,领不领证两可。
现在子女认可,家人和睦。 ·事例2:一高学历年轻同事短暂试婚无果,知道的人不多,分手后各自自称未婚,后来都有了家庭,这个同事事业、生活都不错。 ·事例3:一夫妻长期失和的司机,经常利用外出机会另结新欢(二奶只此一女),几年后除旧布新,前妻住前楼,他和新妻住后楼,相安无事。
·事例4:一x长长期地下养二奶,人前与妻大秀恩爱,如果不是涉经济案,可能还会装下去。 第一二种没有问罪必要,对婚姻家庭稳定和谐是有利的。第三种打了擦边球,危害有限,确有有利的方面,民不举官不究。第四种属于利用这种自由权利作恶,事实上建立在非感情基础上,权色交易的成分很大,由相关的针对公务人员犯罪的法律调整。
新的婚姻法并不保护所谓的“同居”行为。对于成年人来说,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男女双方如果自愿居住在一起,法律并不禁止,但也不保护。也就是说,法律上并不承认这是婚姻,男女双方不承担婚姻的责任和义务。
只要男女双方年龄到法定年龄,没有结婚就不算犯法
现在社会都变质了, 谁又能管的过来呢, 只能是教育了
答:以下这些情况下闯红灯不算交通违法 一、在交警指挥下闯红灯 在等红灯时,一旦发现交警指挥手势和信号灯之间有冲突时,那么车主必须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行车。一旦交警现...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