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担保赔偿准备和未到期责任准备属于负债类科目?
我刚去了一家担保公司,发现几个新科目,担保赔偿准备和未到期责任准备,为什么他们属于负债类科目?我不理解。望求教!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两个负债类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会计科目名称不叫“担保赔偿准备”科目,而是叫“保险责任准备金”。 2、保险公司在与客户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用,在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下,要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 但是,保险公司收取了客户的保费,一旦客户发生保险赔偿事件,保险公司就有责任进行赔付。那么,在保险公司确认收入的同时,就要估计未来可能发生赔付金额,未来可能发生赔付金额计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保险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核算非寿险;“保险责任准备金”核算寿险。因此保险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要做如下处理: 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借: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贷:保险责任准备金 3、其实一般企业也有类似的业务,会计处理原理相同。
例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预计负债”,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其会计处理: (1)发出商品,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估计的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预计负债 。
不是负债类科目,是资产类科目的备抵科目。
答:没办法说出具体时间,但估计真正推出应该还有时日。目前储蓄资金同比增幅连续递减,若短期内再设立基金公司,可能会对储蓄资金再次造成分流,一条河的上游水越来越少并不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