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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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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转卖

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购买的固定资产(24102.56),未使用也未提折旧。开了增值税发票,已抵扣进项税(4097.44)。现在按原值转卖。税法有什么规定吗?分录如何做?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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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2-04-06 09:55:49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使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9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上面规定,你单位购进的固定资产,未使用也未提折旧,应该按照正常的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也就是说,不能按照出售旧固定资产处理了。 1、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出售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24102。56 贷:固定资产 24102。56 。

    z***

    2012-04-06 09:55:49

其他答案

    2012-04-06 12:11:58
  • 固定资产为不动产的,应交纳营业税。从提问来看,应为非不动产,交纳增值税。
    固定资产购进时原本并不为销售,因此账务处理应与商品销售相区别,即交纳增值税时不应计“销项税额”。因为不是旧固定资产,不适用国家关于处理旧固定资产的相关税收规定,个人理解,只需要将原已抵扣的进项税转出即可。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28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82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8200
       贷:固定资产                            24102.5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97.44  
    出售盈亏结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此笔业务不涉及。若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而记入相关收入类账户,将涉及所得税问题,企业很吃亏。

    地***

    2012-04-06 1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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