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有效的社会、经济管理机制,它以道德、产权和法律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通过对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的采集、分析、传播、预警等功能,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从而惩戒失信行为,褒扬诚实守信,维护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而狭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则是指作用于经济交往领域的信用风险保障体系,主要解决信用交易的安全和效率问题,不包括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规范等诚信问题。关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问题,《纲要》采用了广义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应该说这是非常符合我国当前信用建设实际的,它既体现了我国自古以来对信用概念的理解,也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信用问题的基本特征,是一个科学的论断。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