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以后 女方称病 法官不给判离婚
因为夫妻感情不和 我提出离婚 起诉以后 开庭时女方才提出因患有精神分裂 不能出庭!~ 以前并没有病史,法官说女方因病不能判离婚 !~ 我该怎么办!
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不是法官说了算,必须做相应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你可要求女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已是大家心服口服,但需要一笔鉴定费。如果确实不行的话,你就只有等法院判决不予离婚,6个月之后再行起诉离婚,但可能会同样遇到配偶是否有精神病的问题,因为如果离婚一方确有精神病,就会涉及监护人的问题,借以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是比较麻烦了除非不怕花钱,做个鉴定真相一清二楚,大家谁也不吃亏。
必须等半年以后再说!
答: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2、但是,我国婚姻...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