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税法规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缴纳消费税时,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在会计核算上,凡未作收入的,其销售税金及附加就不能列入收入的备抵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只能由有关科目来负担。
答: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 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的,按照组成计税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