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风险,租房者只是租赁办公地点,注册公司,可在租赁期间给予其注册授权,当租户不再续租,可让其将办公地点注册进行变更,没有什么风险。
没有风险,租房者只是租赁办公地点,注册公司,可在租赁期间给予其注册授权,当租户不再续租,可让其将办公地点注册进行变更,没有什么风险。收起
您需要留一份他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他们公司是派代理人和您签合同的话,还要留一份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你要是担心他做别用的话,您可以在您交给他的证件复印件上面标注一下 “仅供……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使用,顺便备注一下签字日期”
您需要留一份他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他们公司是派代理人和您签合同的话,还要留一份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你要是担心他做别用的话,您可以在您交给他的证件复印件上面标注一下 “仅供……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使用,顺便备注一下签字日期”收起
复印件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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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这很正常。即使对方用你的房产证复印件去做了一个假的房产证,也对你的房屋产权构不成威胁。因为所有权人是你,只要涉及的房子所有事宜,必须要经过你和产权所有人共有人或你们的授权才行,而这个授权必须要经过司法机关或公证处受理才有效。
放心吧,这很正常。即使对方用你的房产证复印件去做了一个假的房产证,也对你的房屋产权构不成威胁。因为所有权人是你,只要涉及的房子所有事宜,必须要经过你和产权所有人共有人或你们的授权才行,而这个授权必须要经过司法机关或公证处受理才有效。收起
在复印件上注明办理营业执照专用等就可以规避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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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只要合同还没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改,盖开发商的更改章即可,也可以重新签新的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要到交易中心更改,有的地方收取更名费。
政策方面:你可以到行政服务总汇二楼房产局(迎宾路178号)问问,又可以到江海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蓬江大桥)去问一问。 楼价方面:市区1500-2500左右,
期,北京市住宅城乡建设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计划委召开会议,就房产竞拍人购房资历和“3.17新政”施行后,产品住宅买卖合同裁决等有关疑问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议为进一步严格履行北京市限购方针,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法院竞拍房产归入北京限购规模,竞拍者须具备北京购房条件。 ??详细会议请求,法院在揭露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应清晰明了,竞拍方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自己应具备本市限购方针,不然将不予处理产权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单位请求其购房资历,审阅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履行通告书》(以下简称《通告书》),各区不动产单位根据《通告书》按规则处理产权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结资历核验的,法院应在《通告书》中载明“买受人须经过购房资历核验后,方可处理产权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根据《通告书》及资历核验查询成果,按规则处理产权办理手续。
这要看你是哪里的户口了。如果你是成都户口,只要你买了房在入住时就可以签户。如果你是成都外的户口,要想签入成都的话必须买70平米以上的哈。我是阳光100米娅中心售楼部的置业经理李文,我们有75,77平米的精装房,单价才8000多。欢迎来电咨询: 李文。
一、房租问题大多数学生租房首先考虑的是房租,房租的多少,支付的方式时间这些在租房合同签订前都要与中介或房东协商好,另外,逾期违约相关责任也要区分清楚。在缴纳时一定要索要收据,凭收据退押金。 二、位置问题租房尽可能靠近公司,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避免因堵车导致上班迟到。若公司周边没有合适的房子,尽量找靠近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的房,公交最好能够直达或换乘一次。另外,房子周边的配套也很重要,医院,菜市场,购物广场最好都有。特别注意周围有无娱乐场所,施工场地等对休息影响大的场所。 三、租房陷阱目前,租房市场上良莠不齐,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很有可能就被“套路”。对此,在确定租房之前不要缴纳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前看好房东的产权证及身份证,若为转租,看好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在找房时,选择正规的网站和中介,以免上当受骗。 四、合租问题若要合租,合租对象最好选择同学或熟人,尤其是女生合租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在未了解合租对象时贸然合租。在合租之前,了解合租对象的工作、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等信息,互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在财物分担上也要事前协商好,还要考虑一方中途退租的话,留下来的人房租承担问题。
如果是转租的话,只需要和原经营户签合同就行了~~~~不需要和房东签的~~~<br/><br/>如果是转让的话,必需你,原经营户,房东三方在场,房东必需同意且签字~~~<br/><br/>一般转租就是:房东租给原经营户3000,原经营户租给你就变成了4000~~~
1、安置房规定房屋在未满五年不得进行上市交易,住满5年是指以购买房屋的家庭取得的契税等凭证时间或者是发证机关的时间为准。 2、安置房购买5年后后,可以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国家规定房屋购满5年之后,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将安置房转卖给他人,这样才是合法的交易,如果没有住满五年,就上市交易那么就是违法的。 3、居住的房屋如果还未满5年情况下,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的安置房5年内,如果因为集成或者是赠与等的原因需要改变房屋的产权,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第一,被人们视为降房价的最有力的武器,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城市不会扩大。据悉,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不会着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而是全力推动“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的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上海市财政局1月18日公布的2011年上海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2011年上海房产税达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而在现实层面,由于应税面窄、税率过低,目前征收房产税对降低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对改善地方财政收入也收效不大。因为房产税本身它只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手段,但是从上海、重庆这两个地方的试点情况来看,收入也不理想,任何税这个调节作用都要从收入的角度来体现,如果钱收不上来的话,调节也体现不出来。有的说收到了,收的范围比较大,只是交多交少不一样,这种调节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来。其实,在对于房产税作用的大讨论之中,调控房价的一方早已渐渐落了下峰,即使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更大程度上也是基于优化地方财政的考虑。 第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回归理性。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数量从当初确定的1000万套减为700套。在2011年全年开工指标的落实工程中,部分地方出现以圈占施工围挡、开挖基坑的方式注水保障房开工率的问题,住建部此后出台了以“1/3完成基坑混凝土浇筑、1/3出正负零(地面)、1/3主体结构封顶”的考核标准,根据住建部的统计,2011年能够竣工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约为300万套左右。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总量基本确定在700万套,对2012年内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量目标,确定为400万套。而这一指标,也将随着陆续与地方签订工作责任书的进度,而有所浮动。 第三,各地的金融机构开始将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回归到了基准利率。全国多地首套房信贷利率悄然出现了变化。在北京、广东、上海、湖北等地,原先高企的首套房贷利率开始回归基准点,部分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甚至再次推出了首套房的信贷优惠政策。去年那种排队等待银行按揭的景象几乎绝迹,房贷似乎真的松动了。 第四,国家允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项目。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其中北京、上海已获批准。与“小产权房”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如果试点运行顺利,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第四,国家允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项目。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其中北京、上海已获批准。与“小产权房”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如果试点运行顺利,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第五,北京、上海等城市纷纷提高了普通商品房的标准。北京、上海、武汉等多个城市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普通住房范围扩大,这意味着有更多居民能够享受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优惠。此次下调后,上海市将普通住房门槛设定为:内环线以内标准为330万元/套以下,内外环之间为200万元/套以下,外环以外为160万元/套以下,较2008年的标准分别提高85万元、60万元、62万元。北京的新标准则继续按照房屋区位设定,其中,标准最高的四环内北部地区达到38880元/㎡,最低的六环外地区达到了17280元/㎡。北京市过去的标准是以总价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旧的标准下,六环路内的住宅购房面积一旦超过90㎡,基本都会被列入非普通住宅范畴。
一般都不从中介租,我们当初上学都是通过学校的布告栏上登的租房信息直接跟房东租的。那边的人一般比较规矩,约定好的不会变卦,虽然法国佬比较抠门吧。
你可以要求有安置房.但各地的政策不一样的,要看你们那儿的情况了.
1.如果租住你的房子有哪些便利之处,比如:离学校、商店、超市、医院等等都属于便利条件; <br/>2.你的房子室内留给客户了什么设施,比如:有燃气灶、热水器这样的就方便生活,有家具则免去了购置的麻烦。 <br/>3.你的楼层怎么样,要是在一楼就很方便有年龄较大的人居住,方便出入。要是楼层高就告诉他们采光好、安全。 <br/>反正你要把自己房子的有力条件都介绍给客户听。
把合同找出来按合同办。<br/>如果合同写得不明确只好忍着,3个月后重签合同,或者另寻住处。<br/>吃一堑长一智,不用生气,3个月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了,再签协议时一定要把条款写清楚,口头上的承诺都要落到纸面上。
你好,这个没有办法。如果是中介发的房源,你没有办法绕过中介的。<br/>不过有办法可以让中介费便宜点,你跟中介的介绍人商量好价钱,因为他们为公司做一单一般只有百分之十的提成,所以很多介绍人很原因跳开公司直接跟租客谈价钱,一般可以便宜一半呢。
【答案】B<br/>【答案解析】试题分析:价格上涨是因为供不应求,那有两种办法,一是增加供应,而是遏制需求,AD 的做法只能推动房价上涨,C不是市场经济应该使用的办法,正确的唯有B ,只有这样才能增加房屋的供应,才会缓解房价的上涨。<br/>考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措施<br/>点评:本题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的经济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房价上涨过快,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必须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要遏制,首先要知道原因,然后才能对症下药。
在法律上,你已经是成年人,应该讲你有权去外面租房,学校并无权予以非法干涉,但如果学校有这样的规定,也是可以理解,毕竟也是为了你们的安全起见。但问题是,学校的宿舍管理上已经出了大问题,从而给你的考验带了很大的麻烦。个人的建议是你可以找辅导员聊聊这些情况,毕竟也不能把关系弄的太僵。如果实在不讲理,你可以先暂且不理他,自己去租就好了或者把情况放映到系里或者院长那边去。
你可以到南岸区四公里的广黔路附近找 挺多的 单间配套180元/月<br/>八公里家具城附近也挺多的
岗厦西现在已经拆掉了,岗厦东这边房租:单间800~900元,一房一厅1100~1200元左右,到赛格走路大概15分钟
目标租适合房所要欲擒故纵错强硬要求退押金门做意硬炒架主提利解决案或许找更且价格优惠房<br/>记住强硬演戏表面内要气目标租房
你这是要干什么呀 陪读啊<br/>据我所知 一室一厅的 难找 插间好找 大约在400/月<br/>不过那个学校烂透了 还是不去的好啊
可以去做餐饮。<br/>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查看通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br/>《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br/>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br/>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br/>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呵呵,贴一张条子在那些小吃点门口,就有房东找你了!
有看完才收费的,如果你租的3000元以上的房屋,中介费由房东付的
1.是你不懂合同法<br/>2.你干他们走,最多只付违约金,也就是一个月的房租。<br/>3.租赁期到,让他们走人,他们不走就打110或是找当地派出所,去找户籍警察来解决。<br/>4.对他们强硬一点,他们这么做主要还是你太好欺负了。<br/>5.我是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我做房产中介2年多。你说的这样的事情我遇到多了。没必要怕他们,不要因为自己是外地人就怕。不怕~<br/>6.建议你拿合同直接去派出所,让他们来解决。这个办法最简单。
看你写的情况,80%是房东临时变卦不给中介费,如果中介知道不给,第一:他肯定就是没佣金也愿意做;第二:要不他肯定不会去带看,除非他吃饱了撑着,瞎逛!<br/>楼上的说得对,人要讲信用,既然愿意让中介找客人,那就给佣金呗,不想给就跟人家说清楚,毕竟人家做的局这工作、挣得就是这个钱<br/>而且90%的让中介(正规房产)找房子为的就是个安全,比较有保障,以后如果出现什么问题也可以质询他们,找他们调解等等<br/>我觉得你这套房子不租也罢。租了这套房子第一:给人感觉没信用;第二:那中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毕竟他们做这个的,肯定经常去那社区,走进走出的,到时看到多尴尬,害得避开呢!<br/>还有一个就是楼上的说的也不错,房东人也有些不实在。
需要交的。不管你是租客还是什么,都需要的。但是一个月15有点高吧,我们这里是一年12元一个人。我是山东烟台的。垃圾费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很早就开始收了,因为政府人员,居委会人员有限,收这个有时没时间的。还有什么疑问直接问问我,我比较了解这个。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