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单位拒绝执行怎么办?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单位拒绝执行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 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充...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