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给予哪些处罚?
对不履行协助调查、执行义务的单位,可以给予哪些处罚?
处罚的对象不仅可以是自然人,还可以是单位。对不履行协助调查、执行义务的单位,会给予惩罚。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 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 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 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人、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 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拒不协助工伤事故调查核实义务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详情>>
问:关于早泄问题(急)我和女朋友都是处女和处男。我们年龄也不小了,最近我们同居了。但...
答: 新婚燕尔,不亦乐乎。但有的新郎却有说不出的烦恼,就是每当性生活时,刚刚接触妻子性器官,或阴茎刚进入阴道,就会过早地发生射精,这种现象称为新婚早泄。 新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