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辞退,应该要求什么赔偿?
从工作至今三年,未签合同,未买保险,无故被辞退,应该要求什么赔偿?在单位工作至今三年了,未签合同,未买保险。无故被老板辞退了,工资拖了近十天。应该向单位索要一些什么赔偿?
1、你在单位做了3年,公司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老板辞退你,应向你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应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不会吧?首先工作了三年,早已过了试用期,已经是正式员工,连合同都没签;其次,单位应该给你交“三险一金”的,,你老板已经违反劳动法了。如果你能证明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这两年“三险一金”的钱可以要求赔偿(根据自己工资算),然后你理直气壮的跟你老板谈,他肯定会多补你半年工资,他也不希望把事情闹大的。我只知道这么多了……
答: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只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法》的规定,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是一年工龄给一个月的工资为补偿,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