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被驳回,申请撤裁被中院驳回,还能申请再审吗?
我有一个合同纠纷,我申请仲裁后,被仲裁委驳回,然后到中院申请撤销,以没有证据为由驳回。我去高院申请再审,说是不能再审了,原因是仲裁的不能再审。可我看民诉法,说的是只要不服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并且不是离婚案件,就可以申请再审。 请问,省高院的说法对吗?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被驳回的话,说明不符合立案条件,仲裁不予以受理。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希望对你有帮助】想问一下你们当时签合同时难道没有注明一旦发生纠纷以何种方式解决吗?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法定可被撤销的理由的,应在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自动履行。
1,你的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被驳回,但你却不说驳回的理由,我猜可能是不符合仲裁条件,是没有仲裁协议吧?这是最常见的理由,不知道我是否猜中?你问题的表述是否完整限制了回答者的回答内容; 2,高院的说法是正确,试想:你的案子连一审都没有经历过,还谈什么再审呢?只有你的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你认为生效判决有错误且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才符合再审的条件; 3,仲裁和审判时两回事,既然仲裁不愿受理,这条路走不通,你去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不就得了,你还在这条路上纠缠什么?不是浪费时间吗?你去法院起诉后,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你可以上诉,二审判决作出立即生效,如果你对一,二审生效判决不服,才可以申请再审,但不一定要去高院;
··仲裁申请被驳回,说明不符合立案条件,仲裁委不予受理。 属于程序问题。 仲裁,手续当事人自愿接受,反之,就应当诉讼解决争议。法院不能因为仲裁不予受理而撤销仲裁决定,简单说,法院没有这的权利和程序,故,法院是对的。
答:仲裁是一裁终结,如果撤销申请被驳回,判决生效后,可以执行。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