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2005年度供热收费标准(请标明按建筑还是使用面积)及相关与政策?
鸡西市2005年度供热收费标准(请标明按建筑还是使用面积)及相关与政策?
近日,据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鸡西市政府决定出台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新标准。供热价格从每平方米20.30元调整到25.74元,其中居民住宅每平方米调到24.00元,其他行业每平方米调到28.30元,平均调价幅度为26%。 据了解,多年来,由于黑龙江省供热企业实行的一直是政府较低的定价,没有给企业预留一定的利润空间,加之基础原材料上涨,致使热电企业普遍存在亏损状态,难以维持企业、居民正常的生产供热运行。而鸡西市又因城市供热管网设备陈旧老化,亟需改造,仅改造一项一年将增加费用425万元。据了解,鸡西市调整后的热价在全省四煤城中居下游水平,从供热天数比较,鸡西市供热每年从10月5日起至第二年4月30日止,长达207天,比其他地(市)延长供热日期25天。
答:取暖费一般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如果对收费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发票上面的电话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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